銀行存款產品整改進行時

作為銀行攬儲的利器,結構性存款和靠檔計息類產品曾一度飛速發展,而部分設計“假結構”、變相高息攬儲等問題也相伴而來。在監管連番出手規範以後,商業銀行存款類產品整改情況如何?北京商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銀行在產品設計上已經越來越規範,已有銀行在結構性存款銷售文件中增設了投資冷靜期,此前在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上“霸屏”的中小銀行靠檔計息類智能存款產品也難覓蹤跡。

多家銀行增設結構性存款投資冷靜期

結構性存款的設計方案逐步規範。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交通銀行、平安銀行、北京銀行等多家銀行已在發行的結構性存款說明書中增加了“投資冷靜期”一欄。在投資冷靜期內,投資者可以解除已簽訂的銷售文件,資金隨即解凍。

各家銀行對於投資冷靜期的設置有所區別。例如,打開北京銀行手機銀行App的“結構性存款”欄目時,會彈出一則提示:“根據監管要求,我行結構性存款在認購期終止後至起息開始前增設24小時冷靜期,冷靜期內您有權對已購買產品進行撤單。”這一規定已覆蓋到新發行的全部結構性存款產品,北京商報記者在該行手機銀行App上看到,4月22日共有8款結構性產品正在發售,每款產品的產品協議中都增加了投資冷靜期。

根據調查發現,交通銀行和平安銀行則是對部分產品增加了投資冷靜期。交通銀行一款掛鉤中證500指數的結構性存款設置了投資冷靜期,時間為“自簽訂銷售文件起至產品成立日前一工作日19:00為止”。該行客服人員表示,以前的封閉式產品很少有投資冷靜期,但是不排除後續還有類似產品的。

平安銀行則規定,客戶在認購期認購或者開放期申贖時,享有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從銷售文件簽字確認後起算(包含網點、官網和平安口袋銀行的購買確認)。另外,工商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華夏銀行等多家銀行也明確,投資者在認購期或者募集期內可以撤單。

投資冷靜期的設置源自於監管要求。銀保監會去年10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在銷售文件中約定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並載明投資者在投資冷靜期內的權力。由於《通知》設置了12個月的過渡期,也就是說從2020年10月起,投資冷靜期的規定將正式實施。

對於增設投資冷靜期的事宜,一位商業銀行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該行在3月中旬對新發行的結構性存款開始增設投資冷靜期。以前的結構性存款只有在募集期內允許撤單這一規定,增加投資冷靜期後,給客戶預留出的猶豫時間延長了。

郵儲銀行戰略發展部研究員婁飛鵬表示,投資冷靜期是國內外通行的做法,國內在私募和銀行理財領域也有投資冷靜期的規定和做法。結構性存款的收益具有不確定性,有必要採用投資冷靜期。多家銀行在《通知》過渡期內執行這一規定,說明銀行合規經營意識更強,有助於監管規定更好地實施,也有助於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靠檔計息的智能存款難覓蹤跡

靠檔計息類定期存款產品的整改情況也備受關注。

所謂靠檔計息類產品,是指產品提前支取時,會按照存款時間分段計算利率,也就是執行階梯利率,這樣有助於客戶獲取更多存款收益,不過卻相應的推高了銀行的資金成本。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在攜程旅行等第三方互聯網平臺App端上,根據存款時間設置階梯利率的智能存款產品已經難覓蹤跡。目前,中小銀行的存款產品普遍為滾動週期計息,多為7天、1個月、3個月、6個月、1年等,存滿一週期即獲得滿期利率,不足一週期提前支取時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例如,在攜程旅行App的“理財”欄目中,眾邦銀行共有7款產品在售,分別為眾惠存週週付、雙週付、30天付、60天付、90天付、180天付和360天付。以眾惠存週週付為例,起存金額為100元,存款利率為3.85%,每7天付息,也就是說每存滿7天利息會自動轉入電子賬戶,若提前支取,未存滿週期的天數按活期計付利息。

此外,營口沿海銀行、藍海銀行等多家中小銀行也有相應的滾動週期付息產品。

而在北京商報記者此前的調查中,去年底,中小銀行靠檔計息類智能存款產品還不斷佔據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的顯眼位置,眾邦銀行“多幫利眾享版”、客商銀行“客e存”、藍海銀行“藍貝貝”等產品彼時仍支持提前支取靠檔計息。

婁飛鵬認為,從行業層面看,靠檔計息類產品在實際業務開展中存在不規範的情況。從宏觀層面看,這類產品增加了金融機構的負債成本,不利於金融機構降低資產端的利率,從而推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因此監管要予以規範,以減少金融風險。

約束銀行“理性”攬儲

在存款競爭壓力之下,近年來,不少銀行藉助結構性存款、靠檔計息類產品來吸引客戶,而變相的高息攬儲也增加了銀行的資金成本,進而引起監管規範。

自去年下半年以來,監管機構已連續出手,對多項存款類產品進行規範,除上述結構性存款業務《通知》外,去年12月,有銀行業人士透露,監管通過窗口指導方式對靠檔計息的定期存款提出限制。今年3月,央行發佈《關於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進一步強調按規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不規範存款“創新”產品,將結構性存款保底收益率納入自律管理,將存款利率管理規定和自律要求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分析人士指出,這對於銀行高息攬儲行為將產生約束,隨著銀行負債端成本壓力的減輕,從而為貸款定價下行打開空間,進而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在多種吸金渠道受限後,商業銀行的攬儲壓力恐將升級,如何加強創新、吸引客戶成為銀行亟待解決的難題。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認為,銀行要回歸本源,通過選擇價值標的、實現優質結構來分散底部風險。同時,吸收存款不能只靠價格戰,銀行未來應當通過修煉內功、強化業績來吸引客戶。

資深銀行業觀察人士卜振興表示,在規範銀行攬儲行為後,商業銀行未來將依託更加靈活快捷的金融服務來吸引客戶。比如,完善線上存取款流程,讓客戶免去線下奔波的成本;為客戶提供諸如金融培訓、金融知識、投資顧問等附加金融服務。此外,在期限上應更加靈活,可以嘗試提供一些滾動週期型的存款產品。

婁飛鵬則建議,銀行應逐步放棄簡單“就存款做存款”的方式,通過綜合營銷,“跳出存款做存款”,以支付結算等帶來的資金沉澱豐富存款。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吳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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