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

《王立群读史记》中讲过这么一番道理:人可以分成几类:“只会琢磨事,不会琢磨人”、“只会琢磨人,不会琢磨事”、“不会琢磨事,也不会琢磨人”、“既会琢磨事,也会琢磨人”。

一、为什么统治者更乐于推行“法家”“定规则”?

因为靠“只去判断事情表面,不去推测人的内心活动”这种方式去管理,简单易推广。但为什么也要教育“儒家”“讲情义”呢?“秦朝速亡”的教训之一:个人与整体的视角不同,过份强调规则,就免不了泯灭个性,一定会造成矛盾,所以必须要先以“情义”的高度打好思想统一的基础,才能让个体更能理解要从集体的利益出发去理解规则、遵守规则。就算不懂什么“法家、儒家”,换成去谈“民主、自由、法治、统一”,本质上讲也还是没有区别,什么事都不能走极端,过份强调个体或过份强调集体都无法长久平衡,需要依循“中庸之道”,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调整侧重。

按规范办事,看似是最简单的,但实际上很多人都做不到。“规则”考虑的是团队整体,而个人总免不了站自己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认为规则“不合理”、“不合情”、“效率低”。军队作战时,每个战士都机械地重复着简单的动作“装弹、瞄准、射击”,远不如谍战片主角飞檐走壁那么花哨,然而,单靠特种兵、神枪手没有必胜的把握,只有靠军队的战斗力才能赢得整个战役。“团队协作”与“单打独斗”完全没有可比性。无视规则,随意发挥,本质上讲是源于自私自立,一旦出现计划之外的异常情况,往往会与这些人的随意发挥相关。

“重规矩”还是“重人情”,并不在于自己的思维习惯,而在于所面对的对方是什么情况。如果彼此间有默契、有共同行为道德的标准、可长久在多个项目上合作、不便于用规矩去强制约束(比如与医生相处),则适用“重人情”。“重人情”的前提,要认清对方是不是满足这些条件,“以为是,但实际不是”或者压根就“不分青红皂白,一视同仁”就容易被坑。如果彼此间不甚了解、对方只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只在有限范围内临时合作、不约束就会钻空子(甚至白纸黑字的规矩也随意打破),那就只能“讲规矩”。面对广大的世界,靠“讲人情”能累积扩展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靠“讲规矩”迅速达成合作的效率。

二、“产品正式上市”,需要具备的必要条件?

A、产品各参数定型,服务流程定型

B、定价明确

C、生产能力足以应对订单

以上三点,缺一不可。若做不到,只能先定义为“原型试验品”,自然也就谈不上“卖产品”。从功能上看“原型试验品”肯定要比“正式产品”设计更优、功能更全面,但是,必须界限明确地将“原型试验品”与“正式产品”区分开:“原型试验品”存在未知变数,未经反复实验检验合格,不能轻易上市。所以,市场上的产品总会有“初代、二代、三代”一步步升级完善:一边将已确认无误的技术打包推出成品,一边在做进一步的研发改进试验。

跨院联网、广泛互联互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可以先从一家医院各诊室互联互通做起;可以先不讲“互相呼叫”,而从“整体监控”“完成记录”做起;可以先“多中心开拓”、“蛙跳战术”、“农村包围城市”,然后再把一片片的分隔的小区域连成一片整体。起步门槛低一些,先把网点布好、脚跟站稳、拿到第一桶金,再一步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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