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一男子被機器“咬”斷手指 訴僱主獲賠18萬元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27日,壽縣人民法院安豐法庭審結一起提供勞務受害責任糾紛案件,通過法官的耐心調解,在工作事故中失去四根手指的黃某某獲得僱主18萬元經濟賠償。

黃某某是壽縣安豐鎮的村民,平時閒來無事在當地一家板材廠從事木材加工,掙點收入貼補家用。2018年11月7日,一場事故不幸降臨,黃某某在切割木材過程中,雙手不慎被機器絞入,左手三節手指、右手一節手指被機器當場絞斷,雖經多次醫治但仍無法修復。黃某某後經司法鑑定構成七級傷殘,因賠償事宜與板材廠老闆劉某某協商未果,黃某某遂起訴至法院,要求劉某某賠償各項費用共計43萬元。

安豐法庭受理該案後,法官對該案進行調解時,劉某某辯稱發生事故屬實,而黃某某在切割木材過程中違反操作流程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且劉某某已為黃某某墊付醫療費用20餘萬元,不應當再給予“鉅額”賠償。在溝通中,法官還得知黃某某與劉某某兩家居住在同村且存在親戚關係,雙方對調解賠償並不反對。法官抓住機會,通過辨法析理,詳細分析案件判決對雙方產生的影響,最終使雙方當事人由最初的對抗轉化為和解,並對賠償數額達成了一致,劉某某在墊付的醫療費之外另行給付黃某某18萬元作為賠償,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楊勝鵬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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