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系列報道——我市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全覆蓋

近年來,我市通過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鑑定、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司法所、法治宣傳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按照統一名稱、統一名標牌、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進駐項目、統一服務載體、統一辦事流程“六統一”的原則,圍繞“前臺統一受理、後臺分流轉辦、結果及時反饋”的建設目標,著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建設。目前,我市已建成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4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37個、村居(社區)公共法律服務站1662個,實現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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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大廳、各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均設有律師服務、公證服務、鑑定服務、人民調解、法律諮詢等窗口,配備智慧法律服務終端機(法律機器人),為人民群眾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綜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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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成為面向群眾服務的主陣地,在突出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律諮詢三項基本職能基礎上,不斷提升直接服務群眾的能力,為群眾提供便民、快捷的法律服務。


村居(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在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基礎上突出法律服務指引功能,主動引導群眾通過網絡平臺、熱線平臺尋求幫助,人民群眾足不出村(社區)即可獲得法律諮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務或法律服務辦理指引,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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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我市各級實體平臺為群眾提供免費公益法律諮詢14858人次,辦理法律援助2987件、公證11606件、調解6601件、律師服務1473件,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接聽解答群眾來電590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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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市將以做強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做實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做活村居(社區)公共法律服務站為建設目標,依託“雲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務雲平臺”,推進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數據和服務方式的深度融合,將全市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各類法律服務資源納入“雲平臺”調度範圍,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類別公眾的需求特點,對轄區內服務資源在供給數量、供給類型、供給方式等方面進行統籌安排,促進資源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使公共法律服務由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實現“一站通”“一網通”“一線通”的智慧公共法律法律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領域、多樣化的法律服務需求。


來源: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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