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系列报道——我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近年来,我市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所、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按照统一名称、统一名标牌、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进驻项目、统一服务载体、统一办事流程“六统一”的原则,围绕“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结果及时反馈”的建设目标,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7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1662个,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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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设有律师服务、公证服务、鉴定服务、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窗口,配备智慧法律服务终端机(法律机器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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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成为面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在突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项基本职能基础上,不断提升直接服务群众的能力,为群众提供便民、快捷的法律服务。


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上突出法律服务指引功能,主动引导群众通过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寻求帮助,人民群众足不出村(社区)即可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或法律服务办理指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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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免费公益法律咨询1485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2987件、公证11606件、调解6601件、律师服务1473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解答群众来电590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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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市将以做强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做实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做活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建设目标,依托“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数据和服务方式的深度融合,将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纳入“云平台”调度范围,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公众的需求特点,对辖区内服务资源在供给数量、供给类型、供给方式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使公共法律服务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实现“一站通”“一网通”“一线通”的智慧公共法律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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