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4月29日訊“感謝政法委和法院的同志,謝謝你們的關心和幫助!”近日,在泉州市泉港區塗嶺鎮驛坂村,收到司法救助金的陳某對來訪的泉港區委政法委副書記薛小明、泉港法院執行局局長黃旭輝等人感激不已。
陳某是一起案件申請執行人黃某的母親。一場意外和突如其來的疫情,讓陳某一家一度陷入寒冬,而這筆司法救助金讓她們感受到了法治的溫情。
事情起源於2008年4月,周某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與黃某發生碰撞,導致黃某頭部受重傷。經法院審理,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賠償黃某各項經濟損失共計45.6萬元。
2009年11月,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多次到金融機構、房產、車管等相關部門調查,窮盡執行措施均未發現被執行人周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到被執行人所在村委會調查得知,被執行人周某的家庭條件困難,被相關部門列為低保戶,無力履行上述賠償款,該案陷入“執行不能”困境。今年3月,申請執行人黃某因病去世。
因“執行不能”,陳某一家已面臨經濟壓力,加之黃某離世以及疫情影響,讓這個原本就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為此,泉港法院主動擔當作為,在核實申請執行人黃某及其家庭情況後,執行法官主動與黃某的母親陳某溝通疏導,告知其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程序。
今年4月,陳某順利提交了救助申請。收到申請後,該院立即開通司法救助綠色通道,依照救助程序及時提交相關手續。泉港區委政法委高度重視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綜合考慮案件實際情況,審核同意撥付救助金。
4月22日,泉港區委政法委聯合泉港法院將5萬元司法救助金和口罩等防疫物資送到申請執行人家中,這才出現了開頭陳某致謝的一幕。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劉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