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後有別,“輿服”嚴分。北宋後宮階級:所愛隔禮法,官家不可平

引言:

“禮法”是古代封建社會的最高“道德法則”。在沒有科學指引的歲月裡,禮法的嚴謹和階級性也塑造了中華歷史層次分明的關於人的地位特色。宋代尊文化,對於禮法更是大力深入研究,其範圍之廣,力度之大讓皇帝都受限其制定的“規矩”之中。新劇《清平樂》中,頗受宋仁宗寵愛的張妃“逾越”法制,乘坐皇后規格的“車輿”,身著皇后規格的“衣飾”引起了不小的糾紛,其中所反映的正是真實宋代歷史中,嚴格的“輿服”制度。

寵妃亂“乘車”,“禮官”皆可平(一)

後宮禮法,向來嚴謹無比。皇后作為後宮之首,其在後宮的地位就等於朝堂中的天子,既承擔著管理的“大家長”責任,也有著妃嬪們無法超越的地位和“禮法”待遇。《清平樂》中張妃常常以宋仁宗的寵愛與“曹皇后”做對,不僅擾亂後宮的尊卑,還“非法”乘坐皇后配備的“車駕”,這與《宋史》中的禮法記載,有著很大的差距。

《宋史·輿服志》中對皇后車駕的記載有六種格式:“一曰重翟,二曰厭翟,三曰翟車,四曰安車,五曰四望車,六曰金根車”。其中第一等“重翟”,是皇后的專屬車駕,其餘的後宮是不得乘坐的,這個法制最早源自於《周禮》的框架。到了宋代,因為延續了唐代制度,因此,這樣的禮法界限,也受到了很嚴格的“法律”規定,其中法律中的“法”的標準,就是禮法。後宮的車輛往往都是存放在“禮部”之中,幾乎沒有人可以隨意調用不相等規格和身份的“車駕”,即便是寵妃亦是如此,因為禮法之嚴苛,連皇帝都要約束,更遑論是“循規蹈矩”的宋仁宗。

妃後有別,“輿服”嚴分。北宋後宮階級:所愛隔禮法,官家不可平


那麼第一等的“重翟”,妃嬪不得乘坐,她們所能乘坐的,便是第二等到第六等的車駕,這其中還要根據后妃的“品級”和“地位”來限定。制定這個“標準”的也並非是皇帝,而是著名的“禮部”。禮部作為古代封建王朝一直存在的“禮法機構”,它幾乎貫穿了中華禮法的所有精髓,到了有宋一代,更是嚴格得令人生畏,但也是這樣的“禮法”管制下,才打造出了嚴謹的“後宮階級。宋代後宮有“女官”協助管理“後宮禮法”,她們隸屬於禮部,對於後宮妃子皇后,從作息到梳妝,言行舉止都有著強力的干涉。《宋史》中禮部對“後宮”的管理記載是:“掌后妃、......婚、喪、葬之制,及賜旌節、章服、冠帔、門戟,旌表孝行之法”。其中“章服”、“旌節”便是“車駕”文化裡的一種。雖然後宮“逾制”,不會收到“大眾法”的懲罰,但是對於皇室而言,皇室內部的“禮法”更為嚴苛,輕則貶為庶人,重則連坐家人,後宮亦不能違反。而且“宋仁宗”是十分尊重且敬畏禮法的“皇帝”,在這樣的基礎上,若真實出現了“張妃乘皇后之車”的行為,禮官若是追究起來,宋仁宗也不能干涉之。

宋代“車駕”中所反映的禮法特色

①、階級可施予,地位層次鮮明

禮法在春秋戰國之時,便是“階級”象徵的主要標準。關於“車駕”的禮法,如“天子五輅”的限制與“禮樂”,其實本質是一樣的。“天子五輅”指的是皇帝所乘坐的“五種車駕”,其中第一種玉輅是專屬不得賞賜之外,另外四種車駕可以通過王公大臣的功績表現來賜予。對於後宮來說,這個方法同樣管用,皇后作為後宮之首,也同樣有著“施予”車駕的權利,除了第一等的“重翟”是專屬外,其他的車駕可以賜給其他後宮,以彰顯地位。

②、“車駕禮法”是精神武器

“禮法”的核心是“尊卑”。這種尊卑的束縛,超越了政治上的“官級”,是不同維度的地位區分標準。北宋皇宮中,“禮法”是一種天然的“階級統治力”,主要領導者的“地位”能引導其餘人的行為,也能用禮法來制裁不良的現象。張妃乘坐皇后之車駕,就是這種精神統治下的一種“叛逆”表現,當然其也要受到“逾越禮法”的懲罰後果,但她對皇后之車的嚮往,既說明了禮法的嚴謹性,也體現了“禮法”中那種有效的統治力量。

妃後有別,“輿服”嚴分。北宋後宮階級:所愛隔禮法,官家不可平


③、“車駕”禮法是“奮鬥目標”

天子的“五輅”,後宮的“六駕”,這裡反映出一個巨大的特點是,除了專屬的車輛之外,他們可以通過“車駕”賜予給不同的人,以提高被贈予者的社會地位。朝廷中王公大臣,往往都是為了能夠享受到皇帝賜予的“車駕”而奮鬥,車駕文化不是政治權力的化身,但在宋代封建社會,卻是身份地位的象徵,在某種程度上而言,要比政治地位更高貴。同理,後宮之制更是如此,皇后可賜予“車駕”給其他妃嬪,這樣一來,通過禮法的“可升級”特性,下一級的人更願意奮鬥攀升地位,這既是有力的統治武器,也是奮鬥者的精神目標。

後宮之衣著,階級定“靚麗”(二)

後宮“衣著”是宋代後宮禮法文化中最重要的一環,與“車駕”相比,“服飾”更具有頻繁的特性,因此對其的限制和規定也更為嚴謹。

《宋史·輿服志》有言:“后妃之服。一曰褘衣,二曰朱衣,三曰禮衣,四曰鞠衣”

。這與“車駕”的本質是一樣的,分為四等服裝,其中以不同的“製作”及首飾象徵後宮不同的地位,其中禕衣,則是皇后之專屬。那麼除了“衣服”的區分之外,後宮的妝容也有所不同。如皇后的“裝飾”:“皇后首飾花一十二株,小花如大花之數,並兩博鬢。冠飾以九龍四鳳”。從花朵的數量再到裝扮,都有著要求,而“冠飾”則是以後宮最高地位的“九龍四鳳”來裝飾之。皇后的裝飾如此,那麼其餘妃嬪的則是:“妃首飾花九株,小花同,並兩博鬢,冠飾以九輦、四鳳”。雖然在整體上與皇后妝容沒有太大的差距,但裝飾花朵的數量,以及“冠飾”上圖案的不同,還是能看出皇后以及妃子之間的差距。

除了基本的服裝之外,後宮所穿著的鉅細衣物也有著許多的不相似,總體而言,皇后作為“萬母之首”,穿著的服飾給人的感覺必然是“母儀天下”,更加高端大氣。而妃嬪則是“儀態端莊”,但沒有皇后“九龍四鳳”的氣場。因此,宋代禮法除了以“載體”限定地位,在女性的服裝上,也同樣以“禮法”定靚麗與否,女性自古愛美,皇后妃子亦不能免俗。不過這種美,也失去了一定的“自由”,畢竟其在禮法的束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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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禮法下嚴謹的“衣著美態”

①、顏色多樣,視覺體驗極佳

宋代是“手工業”飛快發展的一個時代,布帛和小飾品的細化應用,為後宮服飾增添了許多美麗的色彩,即便是根據“禮法”而嚴格規定的美態。如皇后的“禕衣”,其表現則為:

“深青織成,翟文赤質,五色十二等”。攏共有五種顏色,十二種等級的分佈,這樣多樣化的“禮服”,也表現了後宮文化中的繁榮,而“上以朱錦,下以綠錦,紐約用青組”,體現了“禮裝服飾”中的用料和材質,錦帛依舊重要的地位。

②、配飾極多,注重玉帛美感

後宮服飾,從頭冠到足靴都有著很明確的規定,不過宋代的後宮的主要特色不再是以“金銀”為主,而是以“精緻的布帛、絲綢”以及“玉石”為主,這是基於宋代發達的“玉帛”文化,其比起“金銀”,更注重人為打造的美態。如:“白玉雙佩,黑組,雙大綬,小綬三,間施玉環三”。這裡主要表現的裝飾即是以“玉帛”為主,精緻閃亮的玉帛,也是宋代女性服飾中的一個亮點。

妃後有別,“輿服”嚴分。北宋後宮階級:所愛隔禮法,官家不可平

所愛隔禮法,官家不可平(三)

宋仁宗是“合格”的好皇帝,其最主要的表現就在於從不逾越“禮法”之制。宋仁宗時期的大多數言官,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規範宋仁宗的“禮”,由此才打造出了一個符合帝皇身份的“宋仁宗”。

而《清平樂》劇中的“張妃”逾制之事,若在真實的宋代歲月中,必然會受到宋仁宗的嚴懲,這已經偏離了“情愛”之間的範疇,上升到了“祖宗法制”的格局。因此,古代後宮並非真的能憑藉著皇帝的寵愛就可以為所欲為,因為在皇帝的心情之上,還有禮法的高壓注視著後宮,這樣才能保證後宮不會因為皇帝的“愛好”而變得凌亂。這個真理,在宋仁宗時期必然是更加地明顯。

官家之舉,也在禮法之中。這種傳統的文化束縛,不是隨意能夠打破的。因此,即便所愛隔著山海,山海可平,但一旦隔著“禮法”的界限,那麼官家亦不可平。

妃後有別,“輿服”嚴分。北宋後宮階級:所愛隔禮法,官家不可平


結語:

宋代禮法文化有著豐富的色彩,這是基於生產力增長和“嚴肅禮法”碰撞下誕生的產物。後宮禮法是其中的一環,但又因為主體是女性從而展現出令人嚮往的特色。雖然其有著嚴苛的“禮法”之束縛,但不可否認的是,在禮法認同的範疇中,宋代“輿服”文化正在產生變革,也由此形成北宋既“嚴肅”又美妙的時代背影。

參考史料:《宋史·輿服志》《宋史》《宋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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