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帶女兒遠走他鄉一走就是20年 父親盼見女兒一面

“現在我只想跟女兒見上一面。”近日,市民陳登明來到達州晚報民生熱線308辦公室求助,他欲尋找到杳無音信的前妻和女兒。20年前,前妻帶著女兒陳瑤遠走他鄉,從此一家人便逐漸斷了聯繫。“當初與妻子離婚的對與錯已不再重要,只要再見女兒一面就好。”

前妻帶女兒遠走他鄉一走就是20年 父親盼見女兒一面


1990年2月,陳登明的獨生女陳瑤出生在原達縣地區糧食機械廠家屬院(現達川區三里坪街道辦事處久昌花苑附近),女兒的降生令他歡喜不已,陳登明也將其視為掌上明珠,對其十分寵愛。但在女兒剛滿月時,年少輕狂的他就因犯錯被判刑,無法陪伴在女兒身邊成為他人生的一大遺憾。1994年,陳登明服刑結束回家後,妻子於1995年正式提出離婚。離婚後的5年裡,女兒正在上小學,一直由他獨自撫養。2000年,前妻決定帶著10歲的女兒離開達州,臨行前曾告訴他,每月可以和女兒聯繫一次。但自前妻帶女兒離開後,很長一段時間母女倆音訊全無。經多方打聽陳登明才得知,前妻帶女兒先到福建省,後才到廣州市,現在可能在佛山市順德區。

“直到她讀高中時,我們才有第一次通話記錄,後來就再也無法聯繫。”陳登明告訴記者,女兒離開後,他一直都在嘗試與其聯繫,但只有一次成功撥通電話。那次通話使他欣喜若狂,他當即表示,願意給女兒每月500元的生活費,以彌補不在身邊照料的愧疚,但因前妻從中阻撓,此想法只得作罷。“後來我再撥打那個號碼時,已經無法接通,可能是換號了。”他講述到換號時有些落寞。“我通過各種途徑也沒問到前妻和女兒現在的地址。”陳登明說,多年來一直在打聽和女兒相關的情況,也想前往佛山市尋找,但沒有任何頭緒,無異於大海撈針,因此只得放棄。

“離婚給女兒造成了不良影響,大部分的錯誤都在我。”陳登明說,和妻子離婚後,也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父母雙方的矛盾,不應該將孩子牽連進來。陳登明告訴記者,服刑結束後他一直都遵紀守法,爭取改過自新,如今已經56歲,再加上從小就是孤兒,女兒是唯一的親人,他希望和其見一面。

陳登明現在獨自一人生活,靠開“摩的”為生,而女兒今年剛好30歲,應該也已成家。“我只想和親生女兒見一面,哪怕是再通個電話也好。”他希望女兒陳瑤能理解父親的心情,原諒父親的過錯,並且願意與他相見。

陳登明聯繫電話:13518257286 達州晚報民生熱線:0818—2382258

達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肖禮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