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桂林臨桂區,小車被三輪車刮蹭,小車司機報警後劇情反轉...

4月14日凌晨3點,在桂林市臨桂區大潘pan榕山路口,一輛汽車和一輛無牌電動三輪車被劃傷。之後三輪車逃脫了,汽車的駕駛員報警了。交警趕到現場時,發現該車駕駛員涉嫌酒後駕車,因此暫時扣留了機動車和駕駛證。目前,事故仍在調查中。周先生獲得駕照後,在實習期間將處以1000元罰款和12分醉酒駕駛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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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交警暫時扣留了周的身份證和車輛。周將面臨1000元的罰款,記12分。吊銷駕駛執照已成定局。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和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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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注:機動車駕駛員應始終牢記“開車時不喝酒,飲酒時不開車”,特別是在實習期間的新手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駕照實習期間記滿6分的實習期將推遲一年。如果累積的實習期超過12分,註銷實習車型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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