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在電動車新國標的東風下,不少地區對三、四輪車展開大力整頓,甚至有地區不顧民意、不留過渡期對其禁銷禁行,搞得很多經銷商不敢賣車,消費者不敢上路。
近日,終於有多個地區出臺政策,明確規定三輪車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快遞等特殊行業及低速四輪也同樣設置過渡期,讓消費者合法上路,不怕抓!
臨海:
最近,臨海發佈電動三輪車備案登記最新政策!要求三輪車主攜帶身份證、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和車輛合格證進行上牌。備案登記即可享受免費發放登記號牌,免費在車廂位置粘貼反光條的“福利”。
和備案的電動自行車使用期限一樣,存量已備案電動三輪車使用期限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仙居:
5月5日起,仙居電動三輪車備案登記開始,備案登記電動三輪車必須符合外廓尺寸長度不大於2.8米、寬度不大於1.0米、高度不大於1.7米、電機額定功率總和不大於4kw、行駛速度不大於30km/h等要求。其備案登記後的電動三輪車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深圳:
據深圳相關部門發佈《深圳市關於特殊行業電動三輪車過渡期管理方案》,將對快遞、環衛行業電動三輪車實施過渡期備案管理,於2021年3月31日過渡期後將實現2+4模式(兩輪電動自行車+四輪新能源微型汽車)實施末端配送和環衛作業。
海南: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開發布了關於印發《海南省低速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於在用車輛的處理,將設置兩年過渡期,鼓勵通過置換、回購、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電動車。
聊城:
山東聊城出臺《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將低速電動車納入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重點,制定在用車輛處置辦法,設置三年過渡期,鼓勵通過置換、回購、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在用低速電動車。
與之前江西某縣城要求自4月25日起到5月10日期間未備案的車輛要求老百姓自行處理,5月10日後禁止上路的強制切割相比,這些城市對三、四輪車實施一定的過渡期的管理方案,才是實實在在從老百姓的實際利益出發,給全國其他省市起了帶頭示範的作用。
小編表示:三輪車是農村、鄉鎮百姓出行的重要工具,支持各地政府放開路權,通過設置過渡期做好相關車輛管理,切勿“一刀切”。
自電動車新國標實施以來,三輪車經銷商也惶恐度日,這些地區文件的出臺對於當下被政策壓得喘不過氣的銷售市場而言,是個極大的利好消息。
行業大有可為,大家加油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