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居民用電收費標準調整

019年電費調整通知備受關注,並於7月1日實施,讓我們來看看。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通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導試行居民用電消費分層電力定價,調整每月用電量的住宅用戶分為三個級別,和電價應增加在不同的水平。


《第一檔位》對於每月家庭用電210度及以下的用戶,電價維持不變,為0.5469元/度,第二級每月電費210 - 400度的用戶按第一級電價每度多收取0.05元,是0.5969元。第三級月用電量超過400度的用戶,比第一級每度多收0.3元(0.8469元)。

調低電費通知書

有電錶的家庭按電網企業的抄表週期正常繳納電費,年用電量2520度以下為0.5469元/度,2520度至4800度實行二級電價加價,超過4800度部分實行三級電價加價。

由電網企業確定的使用控制卡電錶和居民用戶在年度購電時,應執行上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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