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发放的临时补贴申领,现已明确!

作者|军路君

双倍发放的临时补贴申领,现已明确!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再次提高困难优抚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明确今年3月到6月,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

针对价格临时补贴的来龙去脉,军路在此前已经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释,可以点击《涨到2倍的补贴别再瞎猜,看标准答案!》文章进行查看。大家在了解价格临时补贴的启动机制、享受对象、补贴标准等政策后,如何进行申领,是当前广大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十分关注的问题。

军路从地方负责办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不需要本人进行申领……价格临时补贴一般通过已有渠道发放,譬如失业人员随失业金一起发放,只要他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能领取到抚恤补助,就能领取到价格临时补贴。”

简单点说,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能够正常领取到伤残抚恤金、生活补助的,也就能领取到双倍的价格临时补贴。为了方便退役军人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了解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的整体操作流程,军路将该项补贴发放办事流程梳理如下:

首先,收发文电,落实精神。国家层面颁布政策规定,如2020年4月8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876号)文件,各省级行政单位收到文电后,结合自身实际逐级转发落实。

其次,各地经办机构及时审查做出处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制订的启动社会求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文件,看是否达到启动条件。如统计部门要及时公布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一旦达到启动标准,即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再者,根据《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2号)文件所明确的标准:

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核算出符合领取价格临时补贴对象标准。

最后,有关部门根据核算出的补贴标准,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失业人员二代社保卡,或领取生活补助的专用银行账号中。临时价格补贴,不需要本人递交材料,或进行线上、线下的申请,只要符合启动条件,有关部门就会及时核算,按月发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