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位故意在30日內拖延工傷認定,還評不上等級的工傷怎麼辦?

用戶6271518914707


評不上等級不代表就沒有賠償。

所以工傷不論是否能評上等級,都應該去申請工傷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因為工傷職工受傷後依法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資和鑑定期間生活津貼,初次鑑定的鑑定費用也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即使評不上傷殘等級,上述兩項用人單位也應該賠償。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受傷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工傷,若超過時間不申請,勞動者可以在受傷之日起一年之內申報工傷。超過一年不受理。

大多數勞動者不清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為了逃避工傷賠償,想法設法故意拖延時間,鑑於這種情況勞動者要儘快蒐集證明勞動關係和在單位工作的證據,向用人單位註冊地或社保關係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認定決定書停工留薪期滿後,再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依法賠償。

受傷後勞動能力鑑定解決沒下來之前,勞動者都不要去上班,法律規定這期間不用上班,工資正常支付。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為了少賠償,催促勞動者上班,有的勞動者覺得受傷了不幹活就沒有工資,其實這些都是對法律的誤讀,這樣會導致勞動者一旦開始上班停工留薪期就提前到期,損失的是工傷職工的利益,相當於給單位免費提供勞動。


重慶竇律師


自己要主動去社保局申請。


藍藍的天69680591


你這種情況,可以採取的措施如下:

一、趕緊收集勞動合同,為仲裁或訴訟做準備。

二、沒有勞動合同的,進行勞動關係確認仲裁。

三、申請屬於工傷的認定,這是賠償的基礎。

四、申請工傷等級認定,這是賠償的依據。

五、申請賠償金額的仲裁。

以上就是工傷賠償問題的基本流程,工人個人就可以啟動,但比較麻煩,很費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