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电影有个令人头疼的习惯,即成对上线:两部内容相似的电影同时在影院放映,例如反映小行星撞击毁灭世界的《天地大冲撞》和《绝世天劫》,反映蚂蚁英雄的《虫虫特工队》和《蚁哥正传》,反映性格坚毅的警察和他心不甘情不愿的笨蛋搭档的《妙探狗福星》和《特纳和霍奇》。
这种相似性来自同时迸发的天才,还是贪心驱使下的剽窃?
音像制品行业和出版业的若干规律中有一条是,卖座电影或畅销小说的创作者将很快受到起诉,被指控剽窃他人的灵感。
有时的确有剽窃行为,但经常只是两位作者、歌手或者导演在同样的时间创作出同样的作品。
图书馆管理员马克·邓恩(Mark Dunn)写过一部戏剧——《弗兰克的生活》(Frank's Life),1992年在纽约城一家小剧院里上演。
该剧描写了一个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真人秀节目的家伙。
在控告1998年电影《楚门的世界》的制片人时,邓恩列举了两个故事的149个相似点,后者是一部讲述一个家伙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真人秀节目的电影。
然而,《楚门的世界》制片人声称他们从1991年开始就拥有受版权保护且注明日期的电影剧本,比《弗兰克的生活》上演早一年。
由此我们很容易相信:一部关于不明就里的现实电视英雄的电影,其灵感的产生是必然的。
塔德·弗兰德(Tad Friend)在《纽约客》发表文章,解释了电影内容趋同的问题,他启发道:“侵犯版权诉讼最让人头疼的部分是,电影公司如此频繁地试图证明他们的故事借鉴颇多,因此不可能从单一来源剽窃而来。”
电影公司真正的意思是:这部电影的每个部分都是偷自公开的文学作品情节、故事、话题或笑话的陈词滥调。弗伦德继续说道:
也许你认为人类的集体想象力可以激发出多种虚构的追踪龙卷风的方法,但似乎只有1种。
斯蒂芬·凯斯勒(Stephen Kessler)为电影《龙卷风》起诉迈克尔·克莱顿(Michael Cri)时,因为一件事而心神不宁:他关于龙卷风追踪者的剧本《追风》中,在旋风经过的道路上放置了称为Toto二代的数据采集器,就像《龙卷风》中的数据采集器Dorothy一样。
辩护方指出,几年前另外两位作家创作的名为《龙卷风》的剧本提到了被称为Toto的装置,不可能这么巧合。
故事情节、话题和俏皮话一旦披上文化外衣,也许就产生了必然性,但我们渴望看到完全出乎意料的创作。
有时我们相信艺术作品必须具备真正的独创性,而不是墨守成规。
它的模式、基础和主题来自与众不同的人类思维,释放出独一无二的光芒。
举一个产生独创性故事的独创性思维的例子:想象力丰富的《哈利·波特》系列的作者J·K·罗琳。
1997年罗琳发表的《哈利·波特》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她受到一位美国作家的指控但法院最终驳回了该指控,该作家13年前出版过一套儿童故事丛书,主人公叫拉里·波特,是父母双亡的魔法师男孩,戴着眼镜,身边都是麻瓜。
1990年尼尔·盖曼创作了一部漫画,书中,一名黑发英国男孩在12岁生日时发现自己是魔法师,并且从一位有魔力的拜访者那里得到一只猫头鹰。
或者想想简·约伦1991年的故事,主人公亨利加入为年轻魔法师开办的魔法学校,必须推翻一个邪恶的巫师。
接着是1994年出版的《13级台阶的秘密》(The Secret of Platform 13),讲述一个铁路站台上隐藏着通向神奇地下世界的入口。
当J·K·罗琳声称她没有读过上述任何故事情节(她举例说明,关于麻瓜的书极少被印制,市场上几乎没有,盖曼的青少年漫画通常对单身母亲没有吸引力)时,我们有很多理由相信她,并且有更多理由接受这一事实,即这些灵感同时自发地产生于创作过程。
艺术领域与科技领域一样,总是存在多人创新,但没有人自寻烦恼去记录相似点,除非涉及巨额财富或名声。
因为有大量财富围绕《哈利·波特》,我们发现——尽管听起来有些奇怪:身边有猫头鹰的魔力男孩在魔法学校上课,从火车站平台进入他们的另类世界,这一类原本有具体情节的故事在此刻成为西方文化中的必然性事物。
正如科技领域一样,当文化溶剂准备好时,艺术形式的抽象核心就会具体化为文化的一部分。
这个过程也许不止出现一次。
但是任何特定的作品都会展现出不可替代的神韵和个性。
如果罗琳没有创作《哈利·波特》,其他人也会写出大体相同的故事,因为这么多人已经构思出相似的情节。
但是《哈利·波特》原作在细节上精致独特,除了罗琳,没有其他人可以写出来。
像罗琳这样的个人的特殊才华不是必然的,作为整体的技术元素展现出来的能力才是必然的。
——摘自凯文·凯利著《科技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