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资源也要同步

【提要】权力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如果相关资源不能同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那么,会给原本压力和责任已经饱和的街道、乡镇带来新一轮压力。此次北京的做法,由于有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改革经验做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资源不足的问题,值得各地借鉴。

  4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在首都之窗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市政府将由市、区有关部门承担的部分项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实行综合执法。

  2019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意见,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具有了行政处罚权,能利用地理、人员优势快速执法,大幅度提升了执法效率。此外,由“多家执法”变“一家执法”,离老百姓更近,行政执法效率更高,缓解了以往街道和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市区县职能部门“管得着看不见”以及部分职能部门人手有限,在面对点多、面广、线长的基层执法时存在的力不从心、效能不高等问题,有效避免了重复执法与交叉执法,一定程度上也可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相互推诿的老毛病。

  但也要看到,从各地改革的情况看,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如果相关资源不能同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那么,也可能会给街道、乡镇带来新的压力,不利于形成政府执法合力。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及乡镇,就是要减少层级拖延提高时效。

  这就需要上级部门以“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下放权力的大小,消耗的资源的多少,同步向街道和乡镇下放相应管理资源,做到权、人、事的平衡。同时,应组织执法队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资格证考试,帮助执法队员获得综合执法相应资质和执法权限,提高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增强综合执法专业化、精准化的能力。

  此次北京的做法,由于有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改革经验做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资源不足的问题。比如,严禁执法辅助人员独立开展执法活动的同时,及时补充基层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并优先保障有空编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严禁随意抽调、借调基层执法人员,除必要岗位外,应尽量安排执法人员到一线从事执法工作。同时,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基层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方面也采取了相应的配套措施,这就保障了基层执法依法科学有序,有能力把好事办好。

  对街道、乡镇来说,有权有资源了更要有责任。要优化执法环境,确保执法人员执法自律,依法办事,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除依法保密的事项外,执法信息要公开透明。(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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