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自貿區知識產權案 四川法院建立了技術調查官制度

審理自貿區知識產權案 四川法院建立了技術調查官制度

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今年是四川自貿區掛牌成立三週年。4月16日下午,省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各界發佈《四川法院自貿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2017-2019年)》以及典型案例。

2017至2019年,四川法院共受理自貿區知識產權案件573件,審結364件。雖然案件總量較少,但案件數量呈高速上升趨勢,受理、審結數以平均每年169.91%和139.66%的增幅高速增長。

省法院副院長劉楠介紹,四川法院堅持“一視同仁、同等保護”原則,在“霍尼韋爾商標案”“山特商標案”中,依法保護外國企業商標權,兩案入選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優質品牌保護委員會“知識產權保護十佳案例”。同時,注重保護民族品牌,在野馬汽車公司訴福特(中國)汽車公司等侵害商標權案中,判決福特(中國)汽車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近年來,為回應自貿區創新主體不斷提升的司法需求,四川法院建立了“知識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實現知識產權案件“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推進知識產權類型化案件的審理週期由2015年的140余天縮短至2019年的79天。該機制被國務院作為支持創新改革舉措在全國推廣,併入選我國自貿區“最佳實踐案例”。

目前,四川法院建立了技術調查官制度,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四川中心簽訂《共建合作協議》,聘請專利審查員到法院擔任技術調查官。2017-2019年,10餘件自貿區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引入技術調查官輔助法官查明技術事實,有效減輕了當事人的舉證負擔。2017年以來,成都中院打造符合自貿區案件特點的“訴非協同大超市2.0版”,並組建知識產權和涉外商事專家特邀調解員數據庫;四川自貿區法院與“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四川自貿區調解中心等簽訂框架合作協議,通過訴前委派、訴中委託調解等方式化解知識產權糾紛,有效提升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效率。

根據四川自貿區的戰略定位、區位佈局和案件數量,四川法院分別設立了與其司法需求相適應的審判機構。2017年1月,設立成都知識產權審判庭;2018年3月,設立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自貿區法庭;2018年7月,設立四川自貿區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管轄佈局更加科學合理,增強了知識產權權利人參加訴訟的便利性。目前,全省法院知識產權案件的裁判文書,除符合法定情形不公開的外,均及時發佈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和“中國知識產權裁判文書網”上,為自貿區市場主體規範參與市場競爭提供規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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