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辩证分析理案情 一分为二解问题


案情简介

刘先生与陈女士因感情纠纷,双方多次约谈协商处理彼此的感情问题,均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在会面时,由于二人情绪都比较激烈,遂发生了肢体冲突,陈女士用刀划伤刘先生衣物,刘先生则打伤了陈女士的眼睛,二人均报警。来府青路派出所后,经双方陈述,二人在感情关系存续期间还涉及一笔100万的经济纠纷。

陈女士陈述这100万是刘先生的投资款项,用于支持自己开办公司,且刘先生亲口承诺这笔钱作为分手补偿费,在二人分手后无偿赠与自己。刘先生则认为这100万是给陈女士的借款,不论是否分手,都应当归还。双方均表示:1、要追究对方打人的相关责任;2、100万为个人财产。


【以案说法】辩证分析理案情 一分为二解问题

调解过程

由于二人情绪都比较激动,因此律师分别与二人进行询问。首先,律师向陈女士进行案情了解,经陈女士陈述,律师发现陈女士实际上对100万的归属问题是比较倾向于走司法程序解决的,对于自己与刘先生发生的肢体冲突,陈女士表示在这个问题上自己也有过错,但希望刘先生给自己一个交代。其后,律师向刘先生进行案情了解,经刘先生陈述,自己不想再与刘女士进行接触,其认为刘女士的相关行为已经影响到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经律师了解分析案情后,将二人合并进行询问,让二人分别发表自己的诉求:

刘先生

1、归还100万;

2、此后不再与刘女士进行联系;

3、双方肢体冲突的事情彼此和解。


陈女士


1、100万是赠与;

2、刘先生道歉;

3、追究刘先生打伤自己的责任。


由于律师在分别与二人的询问中,了解到了双方的一个底线和真实诉求,因此律师认为二人是可以有协商一致的可能性存在。律师首先告诉二人,对于双方的肢体冲突问题,二人均存在过错,因此如果未能达成和解,则需要公安机关对该事件进行定性,若不属于治安案件则属于民事纠纷,二人可以走诉讼程序进行处理,但由于费时费力,因此建议二人对该事彼此做出让步,承担与自己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二人听后,思索再三,考虑到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过错,也考虑到自己受到的伤也并非太严重,因此均表示该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彼此和解。之后,律师在该事件的基础上,向刘先生提出,希望刘先生出于男士风度,主动向陈女士道歉,同时也告知陈女士,即便其认为自己在这段感情过程中是受害者,但也不能对刘先生的正常生活工作进行干扰。双方思考片刻,决定由刘先生向陈女士道歉,二人均作出承诺,不再对对方作出干扰,不得做出有损对方形象和利益的相关行为。最后,律师对100万资金的归属问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且均缺乏证据支持,因此未能达成一致,律师建议二人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但该100万资金的归属问题不能作为二人侵犯对方其他合法权益的理由,二人均表示认同。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案例评析

本案当事人均存在三项诉求,经律师对事实的调查和对法律的分析,认为二人对其中两项诉求是有调解基础的,因此律师对该两项诉求进行的调解,双方也达成了和解协议,但100万资金的归属问题,双方均不愿意做出让步,因此律师在其他两项诉求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引导双方通过合法的途径对该争端进行解决,及保证了双方不再因此事制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也对部分事项让双方提前达成一致避免起诉后司法资源的浪费,完成了该案的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调解过程如果以全有或者全无的思路去解决问题,可能会忽视双方能达成协商一致的部分矛盾点。当事人的争端是一个复杂的矛盾集合体,调解工作可以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逐项分析,逐项化解。即便调解工作不能解决当事人的全部问题,但如果能处理部分子矛盾,对于当事人整体矛盾的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也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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