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濱亮點堪作範 ——關於中共渭濱區委用人機制的調查報告

記者 翟力強 黃戈 李廉英

在建設西部強省的創新實踐中,中共渭濱區委堅持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為指針,從區情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大膽創新,走出了一條選人用人的嶄新路子,引起了社會方方面面的廣泛關注和高度評價。金秋時節,記者來到陳倉故地,渭水之濱,無論是走訪政府部門,還是在社區鄉鎮座談,所見所聞,感同身受。透過這裡生機勃勃的社會、經濟、文化現象,我們看到了渭濱區委在幹部選拔使用問題上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為先、科學操作,公開透明的新思想、新機制、新方法。用該區區委書記周義的話來說,就是“選用一個幹部,體現的是一項政策,反映的是一個觀念,形成的是一種導向。科學發展,構建和諧,建設西部強省,說到底,就是忠誠黨的事業,用人所長,促進經濟發展。”可謂一語中的,擲地有聲。

一、確立 “五個注重”同步並舉的用人思想導向,全方位、立體化地建立選聘幹部的新機制。

渭濱區居於關中——天水經濟發展區中樞位置。在西部強省戰略中優勢領先,舉足重輕。而經濟發展的快慢關鍵在於人的素質和謀略,這是渭濱區委一班人學習貫徹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形成的共識。針對過去選人用人方面存在的提名制度不夠健全,人為操作空間大,測評機制不夠科學,監督制約存在失位、缺位、不到位等問題。區委首先確立 “五個注重”同步並舉的用人思想導向,全方位,立體化地建立選聘幹部的新機制。

堅持注重品行的導向。把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作為選人用人的根本標準,把考察干部品行放在識人選人的首位。在幹部考察環節,突出在考察人選所在單位、“兩代表一委員”、相關職能部門、居住地社區四個層面瞭解幹部德行表現的基礎上,著重進行幹部品德測評,從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家庭美滿、社會公德四個方面按照12個評價要點讓群眾來多角度多方位地評價幹部。

堅持注重實績的導向。他們堅持不論在什麼崗位,從事什麼工作,重在通過考察干部的貢獻大小、作用強弱,來決定其提拔和調配。把幹部參與中心工作、急難險重任務以及在這些工作中的實績作為選拔幹部的重要依據。從而最大限度地調動了在邊遠地區、條件差、難度大的部門和行業工作的同志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堅持注重基層的導向。為了鼓勵領導幹部踴躍下基層,挑重擔,區委規定對在基層連續工作5年以上者,在幹部選拔中優先考慮。每次調整交流乾部,對自然條件比較差,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偏遠地區必須佔到一定比例。堅持注重潛質的導向。不看一時一事,看重綜合素質。把幹部所具備的潛質、潛能和可能的潛績納入考察視線,大膽選拔了一批潛在素質好、可塑性強,具有發展潛力的幹部。把區級機關綜合素質好,但基層工作經驗欠缺,需要進行多崗位鍛鍊的優秀中青年幹部選配到鄉街擔任行政正職,進行多崗位鍛鍊,使其增長才幹;對管理有方,單位變化大,幹部群眾評價高的幹部,就從小單位或二級部門調整到重要部門發揮作用;對綜合素質高,思路清、點子多,組織協調能力強的則調整到經濟工作部門擔任主要領導。

堅持注重程序的用人導向。無規矩不成方圓。渭濱區委在幹部調整中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渭濱區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規定,嚴格按照程序規則辦事,避免隨意性。每次調整幹部,首先在全區進行領導幹部大會海推、空缺職位初始提名及民主推薦和考察工作。並先後多次召開區委常委辦公會、區委常委會就幹部調整的原則、入選產生範圍、調整步驟及民主推薦考察工作意見、初步調配方案等進行醞釀討論、審議審定和會議票決。堅持競爭性選拔幹部規定,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幹部,副鎮長職位人選在筆試、面試環節之外,還增加了競職答辯和和幹部群眾投票表決環節。

二、科學細化“德”之標準,具體擬定“四個四”,有效地避免了道德考評標準空泛,不易操作的工作難度。

導向既定,第二步就是如何具體實施。但是“以德為先”的考評標準細則如何有據可依,便於操作?“現在一些幹部出問題,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周義書記伏案深思,躊躇滿志,一語點到了問題的要害和實質。他認為,才為德之資,德為才之帥。德與才,如同幹部素質的兩根“支柱”,互為依託,缺一不可。相比而言,才不夠,可以學;德不行,難以補。區委大膽創新,勇於實踐,制定了 “四項指標”、“四項制度”、“四個層面”、“四個結合”的幹部品德考評體系,有效解決“考什麼、由誰考、在什麼範圍考、怎麼考”的問題。

明確“四項指標”,解決幹部品德考什麼的問題。近年來,區委在幹部品德的評判上,積極探索建立幹部品德評價指標,明確把幹部品德界定在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家庭道德和社會公德四個方面,細化每個方面考評內容,較好地解決了幹部德的考評標準不一、要求籠統的問題,建立了幹部德的評價的基本框架。一是將“政治品德”分解為“政治立場”、“講大局、講團結”、“宗旨觀念和服務意識”等項目。看幹部貫徹執行省市及區委、區政府決議決定是否堅決,能否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做到堅持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對於政治品質不純的幹部調配時予以降職使用或適當調整。二是將“職業道德”分解為“事業心、責任感、清正廉潔”、“求真務實”等項目。看幹部履行崗位職責是否盡職盡、參與區委中心工作是否盡心盡力、急難險重任務是否不講條件、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是否始終遵守等。三是將“家庭美滿”分解為“家庭鄰里關係”、“生活作風”、“配偶子女管理”等項目。看幹部在家庭裡是否孝順老人,與家庭成員和四鄰關係是否融洽、對配偶子女管理是否嚴格等;四是將“社會公德”分解為“道德品行”、“遵紀守法”和“社會形象”等項目。看幹部在社交圈、生活圈的影響,是否熱心公益事業、在社會生活中能否嚴格要求自己等。

建立“四項制度”,解決幹部品德由誰考的問題。為了有效地對幹部品德進行考評,區委建立了四項制度,把對幹部品德的考評嚴格規範在日常紀實、組織考察、民主測評、會議聯評四個環節:一是建立幹部品行紀實和綜合評析制度。區委組織部對區管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逐人建立品行紀實卡,對年度考核中的個人素質得分、日常的不良反映和在關鍵時刻和名譽面前等重大問題上的表現,全部記錄在冊,定期綜合分析,根據得分情況,將幹部品德設定為好、較好、一般、較差4個等次。二是建立幹部品德考察制度。把幹部德的現實表現作為幹部提拔中組織考察的重點內容之一,列入幹部考察談話瞭解內容,在考察情況彙報中重點反映、在幹部考察材料中重點寫實表達。三是建立幹部品德測評制度。在幹部民主測評中,把幹部德的表現作為民主測評的主要內容,對鎮街黨政正職和重點部門黨政正職入選由組織部門在一定範圍內測評,測評對象在品德一項得較差和一般超過一半以上的不作擬任人選。四是建立幹部政治品德考評制度。對反映幹部政治信念、價值觀念、黨性修養、大局意識等實際工作難以量化的政治品質問題,採取自我鑑定、民意調查、談話考察、會議聯評等形式進行。會議聯評對組織部門確定的擬提拔人選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平時掌握幹部德的情況進行聯評,拿出幹部品德聯評意見。把幹部品德考評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職務調整及獎懲、教育、培訓的重要依據。

突出“四個層面”,解決幹部品德在什麼範圍考的問題。為了擴大幹部品德考評工作民主,提高對幹部品德考評的準確性,區委從幹部品德考評的實際出發,不斷擴大考評幹部德的參與範圍,廣泛聽取方方面面對擬提拔人選的意見,主要突出四個層面:一是在合作共事的領導幹部職工中瞭解情況。主要是與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和一般幹部職工代表進行廣泛談話進行了解,有基層單位的還要擴大到基層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不足30人的單位全談,超過30人的,談話範圍包括班子成員、中層幹部和職工代表。二是在具有監督作用的“兩代表一委員”中瞭解情況。幹部考察中一般都要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的部分“兩代表一委員”對考察對象在社會上表現的反映。在幹部公開選拔過程增設“兩代表一委員”組織的民意評委,佔到評委總數的1/3。三是在相關單位瞭解情況。通過建立紀檢、組織、計生、信訪、綜治、檢察、法院等部門聯席會的形式,瞭解幹部在黨風廉政、計劃生育、信訪維穩、職務犯罪、目標考核等方面的表現情況。四是在居住地社區瞭解情況。通過實行把幹部的任前公示向幹部居住地社區延伸制度,使幹部監督向“生活圈”、“交際圈”拓展。

做到“四個結合”,解決幹部道德考評實際操作的問題。一是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在幹部品德測評中,對擬任崗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制定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識、道德修養、作風狀況的共性指標和行業、崗位、職責等個性指標。在定量上,對實績測評和品德測評一項不“過半”的,不能作為下一環節的人選;綜合素質總體評價中一般和較差等次佔到參與測評人數1/3的,不能作為考察對象初步人選。為便於幹部群眾在評價時準確把握明確,給每個項目增加了對不符合“德”的要求的具體表現的描述,用“不怎麼樣”的句式表達,如“不信教”、“不散佈政治謠言”、“不鋪張浪費”、“不追求低級趣味”、“工作不討價還價”、“不計較個人名利得失”等,使提倡什麼、反對什麼一目瞭然。二是近期表現和長期表現相結合。歷史地評價幹部。採取追溯式考察干部品德表現,既考察干部“現在時”,又考察“過去時”,對考察對象在現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要到考察對象原所在單位瞭解工作實績的正反兩面情況;採取介入式考察,深入幹部工作一線,跟蹤考察工作動機、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瞭解幹部3年來的工作表現和實績。三是8小時內和8小時外相結合。更注重工作之外幹部的表現。通過張貼考察預告、發放徵求意見表和個別談話等形式,對幹部工作圈、交際圈和生活圈的表現同步考察。通過問卷調查瞭解考察對象的民意度,並將8小時外的情況寫入考察材料。四是民調與家訪相結合。通過登門走訪、發放問卷、網站評議等多種方式,開展知情人徵詢,聽取配偶、親屬意見,考察其生活作風、倫理道德、尊老愛幼、夫妻和睦、廉潔自律等情況,並建立家庭檔案。

三、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堅持做到“雙公示”“雙公開”,讓選人用人的全過程都在陽光下公正、公平、透明地運行。

“能否自覺接受群眾的廣泛監督,是衡量我們幹部考評工作的試金石、分水嶺。”“只有把幹部選拔的權力在陽光下全程運行,才能提高公信度,而不至於功虧一簣,半途而廢。”採訪中,周義書記突出介紹了他們的這一點做法。

為了加強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之外“生活圈”“交際圈”的有效監督,防止選人用人上的失察和“帶病提職”,渭濱區在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持把對擬提拔對象的監督由“工作圈"向“生活圈”“交際圈”延伸,對擬提拔幹部在工作單位進行任職公示、公開監督電話的同時,在擬提拔幹部居住地同步進行任職公示和監督電話公開,既接受“工作圈”同事的監督,更接受“生活圈”、“交際圈”社區群眾、社區黨組織的監督,從而達到了選準人用準人的目的。“雙公開”“雙公示”制度還從總體上擴大了幹部監督的主體,社區群眾和基層黨組織的介入,使幹部監督工作由內化逐步向外化拓展,由單純的自主監督向自主監督與社會監督並舉轉變,幹部監督的效能得到有力提升,有效性和科學性有了更進一步的加強。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渭濱區委創新幹部選拔使用機制的經驗做法對全市、乃至全省、全國都有著重要的借鑑和樣板作用。通過記者走訪的渭濱區教育局、火炬路社區以及石鼓鎮等單位幹部職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水平來看,這裡不愧是人文始祖炎帝的故里,周秦文化的發源地。歷史上厚重的石鼓文化、青銅文化、大唐文化積澱了今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創新發展的政治文明,有這樣的探索範本和成功經驗,一定會對經濟的發展社會的全面進步奠定良好的基礎,結出豐碩的成果。對此,我們深信不疑。(來源 人民日報 大地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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