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禁毒委员会关于禁种铲毒的通告

深泽县禁毒委员会关于禁种铲毒的通告

为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全县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

  三、凡被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之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之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毒品原植物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请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毒品案件线索,举报种植罂粟的奖励500—2000元人民币。

举报电话:110 83522122

特此通告


深泽县禁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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