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是应该真诚相待还是应该攻于算计呢?


职场上,是应该真诚相待还是应该攻于算计呢?

三十多年前,感觉人心不古啊!

卢欣初中毕业,被分配去读了中专,她填的志愿不是这个,专业也不是卢欣喜欢的,学习两年后,卢欣就去医院参加工作了,工作也不是卢欣喜欢的,但是必须要服从分配,你懂的……

卢欣是在家长制的家庭长大的,逆来顺受习惯了,在那个年代,好多人都像卢欣这样过日子。

所以卢欣哪怕不喜欢这个专业,不喜欢这份工作,可还是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在医院住院部值班是三班倒的,一个人一天也就是值一个班,一个班八个小时,其余时间肯定要给休息的,不然哪个的身体受得了。

卢欣实习期间,因为工作出色,受到领导认可。也是因为这份认可,害惨了卢欣。如果病房有重病人,需要多一个人上班;或者有护士请假,护士长都会让卢欣来上班,不管卢欣是否刚刚下了一个班,所以,卢欣经常每天上班是十六个小时,甚至二十四个小时。护士长美其名曰“卢欣能干,一个实习生能够顶一个正式工用!”。没有人问过卢欣是否愿意,没有人关心过卢欣的身体是否扛得住。

卢欣毕业后,就分在这家大医院上班,那年,卢欣刚刚满十八岁。卢欣非常朴实,单纯,没有心眼,看不懂人心,都把人往好处想,害人之心也没有,防人之心也没有,在人情世故方面就是一张白纸,也没有人教她,因为她的父母也是朴实的人。

卢欣分在内三科住院部工作,科室里有两个老护士非常不满这个科的护士长,对护士长的排班、安排的工作都不满,但是她们自己不去反映,却挖好坑,把卢欣引到坑里,然后护士长看到的就是卢欣的不对,处处为难卢欣,卢欣每天以泪洗面。

一年后,卢欣转到内五科住院部工作。工作几个月后,突然有一天,科室开会,会上,这个科的护士长说了一件事,说卢欣冒充病人取药,病人的钱在出院费用里被扣了,病人后来发现,就投诉了,护士长还出示了卢欣的签名作为证据。卢欣没有做过这件事,她也不敢做这种事的,所以她懵了,但是看那个签名,又很像卢欣的签名。护士长让卢欣赔钱给病人,让卢欣写检讨,让卢欣下次开会时当众检讨等等,护士长不管卢欣的解释。卢欣又是每天以泪洗面。

过了两周,有一位同科室的护士发现卢欣签名的笔画顺序,与那个签名不一样,然后她又发现了护士长重用的另一个护士,她冒充卢欣的签名与那个签名一样,就反映到上级领导那,经过上级领导排查,问话,那个受到护士长重用的护士承认了是她冒充卢欣签名,以病人的名义和钱开了药,取了药。水落石出后,护士长也没有给卢欣正名,就这样不了了之。

有一天,凌晨一点钟,卢欣接大夜班,要一个一个病人的,拿手电筒去照,看病人是否有什么异常。卢欣一个一个病人看过去,当看到35床时,发现病人没有呼吸,再摸脉搏,病人也没有脉搏了,卢欣打开灯检查,发现病人已经死亡,尸斑都有了。说明上一个班的护士有多不负责,值班的护士,是要求,普通病人,要一个小时去看一次,危重的病人,要十五分钟去看一次的。说明这个病人死亡前都没有得到抢救。说明这是重大的医疗事故。可是当班医生和上一个班的护士怕挨担责,就联合起来,开证明说病人是卢欣接班的时候出现异常,然后当班医生假意和上一个班的护士在病人尸体上抢救了半个小时,最后宣布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卢欣那段时间压力很大,很害怕,因为那个病人所在的病房是大病房,里面除了那个病人,还有另外五个病人,卢欣害怕那五个病人去投诉,卢欣害怕领导指责她为什么不及时报告。可是卢欣二十岁不到,刚刚参加工作,她怕她向领导报告后,会被那个医生和那个护士穿小鞋……

经年后,卢欣换了单位,人到中年,因为工作能力强,做了科长。卢欣对于新调来的同事和刚刚毕业的同事,都是手把手地教他们工作,毫无保留地教;危险的工作、重的工作、累的工作,卢欣都是留给自己;没有危险的工作、轻松的工作,就让给同事们;对于老同事,卢欣都照顾他们的身体;同事们做错了什么,卢欣都揽过来说是自己做错的,有功劳时,卢欣又会把功劳让给同事们;如果科室同事需要加班工作,卢欣总是陪着,指导着,哪怕是加班到晚上十一点多,卢欣都陪着,最后还会把年轻女同事送回家;节假日值班,卢欣总是值班最多的那个,她让同事们去过年、去过节。

都说几十年的媳妇熬成婆,就会去为难儿媳妇。但是卢欣年轻时受过的苦,她舍不得让现在的同事们去受,她希望大家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