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把犯了错的孩子拉回来”

4月17日,雨,湘西州检察院会议室里,小红(化名)的母亲低着头,沉默不语,空气中弥漫着一丝沉重。

今年3月,湘西州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岁的小红未婚怀孕并产下一名女婴。因觉得自己无力抚养孩子,且双方父母均无法给予帮助,小红和其男友经过商量,决定将孩子扔掉。最终,孩子被冻死。

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面对这个特殊的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心里特别难受,既无比同情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更为年仅15岁的小红痛心。

通过审查案件材料,承办检察官发现,小红从小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来,也很少过问小红的学习生活。初二的上学期,小红辍学了,之后与家人也很少联系。在承办检察官复核讯问,问及与家人关系之类的问题时,小红都拒绝回答。

承办检察官认为,家庭监护缺失、父母关爱不够,是小红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原则。

为了进一步考察小红的再犯可能性和帮教条件,承办检察官针对其成长背景、家庭监护环境等进行了社会调查。

同时,为了提升小红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为小红的教育矫治创造有利条件,承办检察官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将案件情况向州妇联进行了通报,邀请妇联一起对小红的母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对于犯罪未成年人,我们检察机关始终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但要真正挽救小红,需要家庭方面和我们一起努力。”

“您年龄大点,我叫您一声‘姐姐’。孩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们必须对孩子负责。悲剧不能再继续下去,我们得想尽办法把小红拉回来。”

······

谈心、连心、交心。

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谈话教育触动了小红母亲的心弦,她没有说话,但是眼中噙着泪。

“检察官,我什么时候可以去看看我女儿?她现在一定也很害怕。”小红母亲调整了情绪,她表示,小红犯下的错是自己作为家长没有尽到义务的结果,自己会努力改善亲子关系,加强对小红的沟通和监管,积极帮助小红回归社会。

听到这些话,承办检察官一直紧皱的眉头终于有所舒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