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潮白河電魚被刑拘,警方去年破獲非法捕撈案件36起

新京報訊(記者 張靜雅)一男子夜深無人時,在潮白河附近非法電魚。4月23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警方獲悉,該男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北京順義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2019年,北京警方共破獲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36起,刑事拘留48人。

男子潮白河電魚被刑拘,警方去年破獲非法捕撈案件36起

男子非法捕撈的魚和泥鰍。 警方供圖

辦案民警介紹,順義公安分局接群眾舉報,在李遂鎮潮白河柳各莊河段,有人非法捕撈。民警到現場處置,將正在使用電魚設備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控制,查扣逆電器、電瓶、電棒等工具。

張某某交待,他家住在潮白河附近,趁深夜無人便使用自制的裝備電魚。一個小時內,電魚“收穫”泥鰍、餐條魚、鯽魚等170餘條。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順義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辦案民警介紹,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將電瓶、漁網等製作成“電網”,通過高壓電直接電擊魚類的方式進行捕撈,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明確禁止的非法捕撈方法,其捕撈的水域屬於全年禁漁區。此外,電魚時的電流也會對電魚者自身或其他涉水活動人員的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根據農業農村部相關規定,2019年6月起,本市對原有禁漁區、禁漁期制度進行了調整,禁漁區域由原有的密雲水庫等6處水域擴大至179條河流,41處水庫、湖泊,其中密雲水庫內湖等179處水域全年禁漁,密雲水庫(不含水庫內湖)、懷柔水庫、海子水庫等40處水庫、湖泊,每年4月1日0時至9月24日24時禁漁。

新京報記者 張靜雅

編輯 康佳

校對 李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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