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值得推广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特约评论员 胡建兵)《江苏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于近期下发。该方案明确,由省、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股权的10%,为划转对象,作为充实社保基金的手段。除了江苏以外,湖南、广东、山东等地国有股权划转工作也在加快推进,随着该工作的进一步落实,社保基金将进一步得以充实,部分地区存在的社保基金缺口也将有所缓解。

社保关系到全社会福利,与每个国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是全国人民“老有所养”的基础和保证。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特别是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一些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通俗地讲,就是拿国有企业的资金去补贴社保,以保障离退休人员能足额、及时地拿到退休金,真正将国有资本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此举是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国有股权多元化持有,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发展成果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划转工作必须坚持最基本的原则,也就是说,必须要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标紧密结合,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紧密结合。特别是要坚持立足长远,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目标相结合,建立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弥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同时,还要坚持独立运营,与社保基金多渠道筹集的政策目标相结合。国有资本划转后,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由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持有。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经批准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此外,不光是国有资本的注入,资本市场运作、财政补贴等也是社保基金的有效筹资方式。

总之,“国有股权10%划入社保”是填补社保基金缺口的一个好办法,各地要重新认识社保现状,与开辟筹资等方式有效结合,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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