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四個舉措”全力推進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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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嚴’字當頭、‘實’字託底的巡察整改‘後半篇文章’下,鎮幹部作風明顯優化,黨組織凝聚力明顯增強,鎮村兩級財務明顯規範,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也在不斷增強……”這是桃源縣委第一巡察組組長張詠紅評價茶庵鋪鎮巡察整改後出現的新變化。

據悉,桃源縣自巡察工作開展以來,結合工作實際,在工作中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四個舉措”突出巡察形式多樣化、調查規範化、處理嚴謹化,提高基層巡察工作效果。

巡前多途徑摸排線索。巡察前,通過各種途徑廣泛收集紀檢監察信訪部門、組織部幹部監督部門的信訪舉報,與對口聯繫紀檢監察組織當面交流溝通,調閱審計、財政部門及涉農、涉項目單位的相關資料等方式,找出那些需要重點檢查的對象,尋找可疑點,摸排出有價值線索。同時,巡察過程中通過問卷調查、走訪調研、約談知情人等,發現違紀違法明顯的重點問題線索。

巡中多形式調查核實。對需要重點核查的人和事,迅速組織力量開展印證核查,通過調閱資料,核實人與事的關聯性;通過廣泛交談了解,分析民意反映的準確性;通過專項審計,判斷資金管理使用的合法性;通過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核實反映問題的真實性,特別是對惠農資金髮放、精準扶貧、民政資金、工程項目等方面,巡察組同志下村上戶、到施工地段現場核實瞭解。

巡末多方式查結處理。針對基層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各界關注度高、能夠在短時間內查清,並按照踐行“四種形態”工作要求由巡察組處理,一般問題由巡察組分情況交給鄉鎮、部門或上級黨委、紀委主要負責同志,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紀檢負責人及相關人,給予提醒談話、警示談話;對巡察出來的問題線索移交給縣紀委或相關部門速查速辦,問題較重的立案查處,贏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巡察工作的積極支持,保持嚴懲腐敗的高壓態勢。

巡後多機制整改問題。結合問題整改,建立健全問題整改落實臺賬,實行“銷號制”,解決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縣紀委監委採取跟蹤督辦、通報督辦、電話催辦等方式,定期對巡察整改情況開展督促檢查,並實行責任追究制,對行動緩慢、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確保反饋問題整改如期完成。同時在抓好整改落實的基礎上,注重發揮治本效應,著力在“長”“常”上下功夫,形成一批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擴大整改落實成果。

去年以來,桃源縣已對10個鄉鎮(街道),106個縣直機關單位開展巡察,發現問題613個、問題線索179條,巡察組同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談心談話283人次。(桃源縣紀委監委 吉萱 藝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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