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網“鬧劇”最終將走向何方?離婚案或見分曉

本文作者:夏孫明老師,北京市中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執行主任,陌陌、每日優鮮、知乎等企業法律顧問。


屢屢因夫妻撕逼上頭條的當當,又一次成功因為李國慶帶領彪形大漢,搶佔全部公章上了財經、娛樂、八卦全部頭條。


搶公章的事情,在小公司屢見不鮮,上市公司搶公章也不是新聞。


著名的雷士照明通過搶公章,發佈公告稱,董事會已通過決議罷免吳長江首席執行官一職,任命公司董事長王冬雷擔任臨時首席執行官。


2019年12月14日,上市公司圍海股份公告披露的一出公司高層“內鬥”鬧劇。根據公告,圍海股份針對公章被搶以及員工被限制人生自由等行為,已向寧波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報案。


夫妻之間還沒離婚就搶公章頭一回見。


噹噹網“鬧劇”最終將走向何方?離婚案或見分曉


01

搶佔公章


據多家媒體報道,李國慶今日與隨行四人到公司索要公章和財務章。


同時,他在公司內部發布《告噹噹網全體員工書》,根據該員工書,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並作出以下決議:


公司成立董事會,由李國慶、俞渝、陳立等擔任董事,選舉李國慶為董事長與總經理。


並自4月24日起,俞渝不再擔任噹噹執行董事、法人、總經理,選舉其為董事。俞渝無權向當當員工發出任何指示,無權代表噹噹公司對外做出任何意思表示或者行為。


而噹噹網馬上回擊:“2020年4月26日早9:34,李國慶夥同5人,闖入噹噹網辦公區,搶走幾十枚公章、財務章,公司已經報警”。噹噹還披露了公章等遺失明細,稱遺失公章等即日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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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搶佔公章就等於搶到噹噹網的控制權?


通過現有公開網站查詢噹噹網系海外上市公司,國內實體為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股東:5個。


股權份額分別是:俞渝(64.2%);李國慶(27.51);天津騫程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4.4%);天津微量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3.61%);上海宜修企業管理中心(0.28%)法定代表人:俞渝,經理及執行董事:俞渝,監事:闞敏。


我們僅從國內公開渠道及法律規定進行分析,從股權上講,李國慶僅是公司的一個自然人股東,在噹噹網已經不擔任任何具體職務。其搶佔公章的主要動作及依據僅僅是本人在公司內部發布《告噹噹網全體員工書》。


作為持股27.51%的自然人股東,李國慶無疑是有權利申請召開臨時股東會的。但是,臨時股東會決策程序是否合法?決議是否徵得有效比例表決權通過?我們需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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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股份的表決權來看,《公司法》第43條第2款對特別決議進行了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臨時股東會通知程序來講,也應按照章程規定及法律規定提前通知全體股東。《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條關於臨時股東大會也有明確要求:


“股東大會會議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最後,從對外生效的法律要求來看,公司章程未經過工商變更登記,起碼目前不具有對外的合法效力。


噹噹網上市主體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股權結構來看,俞渝擔任執行董事、法人、總經理,俞渝持有公司64.2%的股權。


再結合噹噹網的公告,李國慶公開的公告顯示的臨時股東會決議,明顯沒有通知大股東俞渝,臨時股東會決議更沒有經過俞渝的同意,也沒有證據顯示有其他投資人股東的同意。


如果如此重大事項,沒有經過佔有公司64%以上的股東沒有參與決議,無論從通知程序到股東投票權上,無疑都有重大瑕疵。


從另一個角度,在搶公章之前,俞渝擔任公司法人、執行董事、總經理。其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在公司法角度是有權利代表公司進行相應法律行為,尤其是有權利申報公司公章丟失。這也是噹噹網報警的法律意義。


如果公章非正常情況丟失,一旦公司依法掛失後原公章立即失效,用失效的公章對外發布任何決議都有可能無效。


從公司有關法律分析,雙方力量對比顯而易見。


噹噹網“鬧劇”最終將走向何方?離婚案或見分曉


03

噹噹網鬧劇最終走將走向何方?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從雙方法律層面博弈來看,李國慶並不佔有太大優勢,為什麼會突然導演這樣的動作?可能從李國慶關於正在開打離婚官司言論中嘗試分析到行為動機。


據公開媒體報道,2019年10月29日早晨九點零,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身著羽絨服,揹著揹包,自己打車來到了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李國慶向媒體表示,“雙方沒做證據交換 ,也沒做財產登記,我們就一套房。”夫妻分居22.5個月,感情破裂,他的證據很充足。對於此次離婚訴訟,李國慶的訴求是希望夫妻雙方的股權平分,離婚。


正所謂分手見人品,此前離婚訴訟的焦點,可能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當當網價值數億的股權。而這次狗血的搶公章、開臨時股東會、發告知書的行為背後更大的核心,更有可能是噹噹網控制權的爭奪


噹噹網“鬧劇”最終將走向何方?離婚案或見分曉


從亞馬遜創始人貝索斯離婚分給前妻約380億美元,再到當年的土豆網創始人離婚導致最終優酷作為視頻網站上市第一股將土豆網收購,創始人王微黯然出局,衍生出土豆條款。


趕集網創始人楊浩然與前妻王宏豔的離婚官司從美國打到了中國,趕集網因為此事元氣大傷停止了上市,而他的競爭對手58同城則在2013年順利赴美上市,趕集最後被58同城合併。


甚至真功夫的蔡達標被前妻跟小舅子親手送進監獄,以至於今日資本的徐新被調侃,今日資本投哪個公司哪個公司創始人就肯定離婚,徐新本人也公開表態,所有今日資本投資的企業,創始人都必須簽署關於被投企業的婚前財產協議。


在中國互聯網創業企業中,創始人的意義對企業具有無可估量

的價值。比如京東就利用AB股投票權制度,實現了劉強東作為創始人,用少量的股權獲得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


但股權是控制權的來源及根本,如果沒有在婚姻中提前設置防火牆,一旦出現離婚等極端情況,不僅僅是分割財產的問題,少量股權變動都會影響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的變化。


而這很有可能就是阿喀琉斯之踵,除了正常的商業風險,創始人的婚姻風險導致企業滅頂之災的案例中比比皆是。所以,除了正常的商業風險、法律風險,互聯網獨角獸們對創始人的婚姻風險尤其應該重點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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