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框只往外移了一點點 再小的違建也要拆除

近日,嵊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剡湖中隊查處了一起門框外移的新違建。雖然此次違建面積不足一平方米,但執法人員依舊鐵面查處。

為紮實迎接“無違建縣市”創建,嵊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剡湖中隊積極參與屬地“無違建縣市”創建迎檢準備,加強日常巡查與管控,特別是對新建違章的查處、拆除。

當日,剡湖中隊隊員趙群巡查至江濱西路時,發現一住戶正在更換不鏽鋼門。得益於平時巡查仔細,趙群立馬發現門框的位置變了,當場與執法隊員上前核實。經查,門框的位置往外移出了約30釐米,外移面積約佔0.15平方米,且該住戶未取得相關建設審批手續。

本著對新建違建“即查即拆”的原則,執法人員當即予以叫停,並與當事人溝通,要求立即整改,恢復建築原貌。當事人當場表示願意將其拆除,並將水泥全部剷除,拆卸門框。然而,當執法隊員再次複查時,發現當事人又重新將門框外移並安裝完畢。當事人表示,門框外移面積很小,也沒有影響他人……面對當事人的種種辯解,執法人員再次以法律為依據,苦口婆心勸導。同時,剡湖中隊副中隊長潘湧龍帶上拆卸工具趕到現場,表明了“即查即拆”的決心。最終,當事人同意將其拆除,並重新聯繫了門店工人。目前,門框已按原來位置安裝完畢。

“該處違建的拆除,對附近其他居民起到了有效的震懾作用。雖然面積小,但再小的違建也不能放過,都要一拆到底。” 潘湧龍表示,接下去剡湖中隊將加大巡查力度,嚴格執行控違制度,做到發現一處查處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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