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死亡,但是對方想讓我認全責,合適嗎?

梅碧巧


凡是學習過交通法治法規的駕駛員同志都懂得出了交通事故應由交通警察劃分雙方責任的大小和責任的一方。


蕻旭蕻旭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合不合適不是自己說了算的。法律依事實準繩認定,是你的就合適,不是你也不會賴你的。


閆杭山


交通事故對方死亡,但是對方想讓我認全責,合適嗎?

千萬不要聽信對方,把不該認的責任認到自己身上。

先看看不通責任劃分,在該事故中你承擔的責任:

全責:交通肇事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主責:交通肇事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賠償對方70-80%損失。

同責:賠償對方50-60%損失。

次責:賠償對方30-40%損失。

無責:賠償對方不超過10%損失。

可見,責任達到一定程度(主責、全責),是要坐牢的!自己留下刑事處罰記錄不說,今後還有可能影響孩子進步。除了坐牢,大幅度增加賠償數額也是肯定的,有的甚至拿刑事處罰要挾肇事方承擔鉅額的額外賠償,以換取刑事諒解,只有拿到刑事諒解,才有可能爭取到緩刑。

因此,遇到這種事情,當事人都是儘量壓低自己一方的責任比例(寧可額外多賠償一部分),也不能把全責攬到自己身上。

以上回答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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