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十問”養女:發生關係時間造假,只為判我“強姦幼女罪”,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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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TM就不信了,你要是正經男人,會鬧到這一天?幼女不幼女,強姦不強姦不是我們關心的重點,重點是要把你們這些不正經的混蛋,社會的蛀蟲,道德敗壞的垃圾,清除到體制之外,公示天下,弄到你身敗名裂,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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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毓明“十問”養女,發生關係時間造假,只為判我“強姦幼女罪”,對此你怎麼看?

其實在看之前新聞的時候,特別希望鮑毓明可以上熱搜,在輿論的風口浪尖上可能讓公正機關儘早取證告訴結果,可是沒想到等到的結果是鮑毓明“十問”養女上了熱搜。

我在想之前不是說在接受調查,那為什麼現在又可以三番五次的發微博呢?是在著急證明自己還是別的什麼呢?

這個問題其實有待我們思考,鮑毓明的最新回應挺詳細的,這個裡面包含很多細節:

  1. 鮑毓明跟星星母親談戀愛純屬騙人,一開始,星星的母親就是賣女兒,鮑毓明就是買處女,雙方心知肚明,所謂養父女只是在掩人耳目。
  2. 其實鮑毓明說了這麼多,以及放出的聊天記錄和電話錄音,就是想證明他跟星星是戀愛關係,法律上是沒有責任的。

事實也證明,在兩人相處的三年多,見面不過幾十次,而且其中有一年幾乎沒見。但就這幾十次見面,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發生性行為,這樣的相處方式,無論是什麼關係也是不能接受的。

總之,鮑毓明的行為超出了道德倫理底線。無論是誰做這樣的事,都會遭到社會輿論和譴責。

鮑毓明所說的這些,不僅沒有任何反思,更是沒有任何行為意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這是令人不恥的。

不論如何,希望嚴查鮑毓明與星星母親之間的具體情況,只有查清交易細節,才能找到解決事情的最終辦法,但願這件事情早日能有結果,也給雙方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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