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停工,中小企业该如何操作

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53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该通知一经发出,对延长的休息时间直接定性为公众假期,带薪休假,如上班则需要安排调休或者支付双倍工作。

28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根据通知内容,3日至7日为特殊时期的停工停产,8日至9日为休息日。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企业在劳动合同上签订的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在这段期间可按照这个标准操作。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90上,企业可统一安排年休假。

每个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不一样,很多中小企业在2019年已经摇摇欲坠,疫情更是让公司经济状况雪上加霜,公司没有收入,但是员工工资、员工社保公积金、办公室租金等其他成本支出样样不少。政府可否考虑帮企业承担部分社保和公积金呢?

难上加难的2020,中小企业需要各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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