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古今,從權力誕生的那一天開始,以權謀私的腐敗就一直存在,直到今天。
腐敗一直是讓歷朝歷代頭疼的大事,歷史上各朝各代的君王、明主,對腐敗倒也不含糊,各顯神通,把搞得是有聲有色。
“釣魚”反腐——根據《隋書》中的記載,開創隋朝的隋文帝楊堅,讓親信“密查百官”,發現貪腐行為便嚴懲不怠。曾一次罷免河北52州貪官汙吏200人,而且還以“釣魚”的手段進行鐵面反腐:他派人暗中向一些可疑的官員行賄,“私以賄之”,這些人一旦受賄,即行處死。由此當時的“晉州刺史、南陽郡公賈悉達,顯州總管、撫寧郡公韓延等以賄伏誅”。
“通判”治腐——據記載,開元初年,北宋開國皇帝趙匡決心撥亂反正,懲治腐敗。在全國的所有知州特設“通判”這個官職。而“通判”有兩個顯著特點,首先必須是皇帝任命,凡事直接向皇帝報告,監督知州;其次知州發的所有政令,必須有通判簽字,方可生效。建隆三年(公元962年)趙匡胤下詔知會各地“通判”:官吏盜公物,據為己有的,與其他盜竊一樣,
“贓滿五貫文者處死”。五貫錢什麼概念?當時的縣令月俸料錢在10至20貫(千錢),侵吞不到半月的工資就要處死。厲害吧!“剝皮”實草——朱元璋的反腐手段可謂無不用其極,凌遲、梟首、棄市、族誅……據清趙冀《二十二史札記》“重懲貪吏”,朱元璋於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下詔,“盡逮天下官吏之為民害者”。一般貪官罰到京師“築城”;貪汙銀子60兩以上的,“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據《明太祖實錄》所記,當時1兩銀子可以買到1石米,也就是說,60兩銀子可以買60石米。為了便於操作,朱元璋下令在地方官府廣場左邊,設立一座土地廟,將腐敗官員剝皮的刑場就放在這裡,民間因此稱此廟為“皮場廟”。皮剝下來後,用草填空,製成“貪官標本”並懸掛起來,“使之觸目驚心”,以此警示官員要廉潔自律。亂世用重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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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縱觀歷史,圍繞權利運行,一直都存在一個怪相:官場在,腐敗存。奇詭循環,杜而不絕!
於是,大明"海青天"的海瑞就是不信這個邪,非要去朱厚熜那裡去討個說法。他的主子朱厚熜恨鐵不成鋼的看著面前不懂“政治”的海瑞,語重心長的教導了一番,合情合理的詮釋了“官場在,腐敗存”的無奈循環。
下面就隨小編一起,穿越大明朝嘉靖三十九年吧!
大明王朝1566 嘉靖三十九年,貪墨橫行,民不聊生。奸臣嚴嵩黨羽密佈,權傾朝野。清官海瑞不懼強權,敢於向腐朽封建的皇權制度發起挑戰。朱厚熜在臨駕崩以前,特召海瑞,以長江清水比喻清官,用黃河混水寓意腐臣,給海瑞上了一場生動的政治課!
一番教導之後,朱厚熜無奈的咆哮道:我也想風清氣正,朗朗乾坤。可是黃河的水就重來沒清澈過!
看吧,歷史有時候就是這樣的無情。
不可否認的是,歷史的發展確實需要海瑞這樣正直的人,來站在紅的這一端,去對付黑的那一端。循環往復!
由此可見,正真推動社會進步的,是處在中間灰色地帶的芸芸眾生,廣大的眾生才是最終能調和黑白兩端的人,是真正公忠體國的人。
所以,用得好海瑞是一把利劍,甚至是最利的劍;用得不好,就是一把雙刃劍,將會帶來一場官場浩劫。
海瑞也只能是一把劍,而且永遠不能成為執劍之人。
告誡有權的官員們,你們只要記住一句話就好——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否則,活該你栽,
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