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計時工資與計件工資制度

計時工資與計件工資之理論聯繫實際:首先我們整理一下邏輯,計件工資是那種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的工資制度。它是可以很好地實現物質激勵 ,鼓勵員工工作,讓員工與工廠在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員工因得利而努力作出最大的產量以期得到最多的收入,故每一個員工個體最大產出集結為工廠最大產出並最終形成最大利潤。正因為如此,它基本不需要監督,也就沒有監督成本。

而相反,我們看看計時工作,談到計時,員工最想的當然是既磨洋工混日子,又能拿一筆不錯的工資。當然為了避免被直接淘汰出局,員工還是會做出一定的產出,但不會很努力,在計時工資狀態下還拼命幹活的人基本被視為傻子!於是,為了督促員工多幹活,需要付出更多的監督,監督成本隨之產生。

計時?還是計件?就上面直接看來,計件似乎應該是首選,只要有可能實現計件來發工資的都應該使用計件工資制度,只有那些無法實現計件或者計件成本極高的情況下適用於計時工資制度。可是,理想狀態下的理論卻並非適用於變化多端的社會實踐。俺就是計時的,而俺們做的東西是可以計件的,老員工也幾乎都是計件的。於是,問題便來了,這是為什麼呢?以下是從本人所觀察的現象,結合經驗與理論進行總結分析所得出的一部分結論。

存在即合理,說的是凡是現實的都是合理的,也就是說萬事萬物的存在必有其緣由的。從大白話來講,企業家是不會幹虧本的事的,必定有利可圖才能幹。看似計時會讓工人怠工,磨時間,而且耗費監督成本。 可是,它是可以強制 的,老闆買斷的是員工的時間,在這段規定時間內員工要服從老闆安排進行生產,老闆可以直接規定員工需要完成的產品類型、工作內容以及產出數量等很多東西!這就是因為老闆買的是你的時間,所以可以強制規定很多東西,當然這些規定也會在合情合理的範圍內。而且,在勞動力市場處於買方市場時,即工人的對工資的議價能力低於資本家的議價能力時,計時工資的強制工作會非常有利於老闆。在極端情況下,會出現馬克思政治經濟學語言體系裡面所說的,工人創造了更多的剩餘價值,受到資本家無情的、血腥的剝削與壓榨!(當然,在勞動力處於買方市場情況下,計件工資制度下資本家也是可以通過壓低單個產品勞務價格而實現自己利益最大化。)

記件看似實現物質激勵,不需什麼監督,工人自會認真工作……工人與老闆在根本上利益一致 。但是,記件的員工可以自由選擇在任何時間點做多做少,由於人在不同時刻對金錢與空閒時間的需求不同,於是產量很不穩定,即使總量高 。而且計件的工人可以相對自由地選擇產品,好做錢多便是第一選擇,可是工廠的產品是複雜多元的……比如我們現在做的新產品,老工人過來看了就表示不想做這種,太麻煩!而且老員工還喜舊厭新,舊的產品做熟了可以 很容易地完成不錯的產量,而新產品做熟練卻仍需幾天時間,很多人計件的老員工不願意因轉換產品而影響她們的產量進而影響她們的工資……這種自由的存在,讓工廠在有些時候處於不利地位。(這些在根本是歸因於計件工資是以最終產出多少為依據,老闆從員工這裡買走的是最終勞務而非你的時間)比如,有訂單作業,產品限定,日期限定……在這種情況下,記件工資會有很大不利 。

而且記件工資對於不同的人影響很不同,對於那些要賺錢養家的人作用更大,而對於我們這些暑期工來說,差不多就行了,沒必要幹那麼多!產出1200到1300有什麼區別?僅僅100,如果我們是計件的,多數人寧願幹到1200而不會是1300。這裡就是邊際原則了,當邊際效益低於邊際成本就不應該繼續做下去了。即我們再努力工作100產出給我們帶來的負效用高於100產出帶來的金錢效益的時候,我們會放棄提高產量的。記件工資對於我們的激勵作用變小 。於是,我們是計時的,工廠可以強制我們做任何產品,並每天規定數量……自由受到很大限制! 而且以我們的能力,我們很多時候是達不到要求的,然後需要強制加班……如果是自由的,記件的,就不會有強制的這部分產能……極少有人願意加班!

這兩種工資制度並非絕對分立的,老闆娘說,你們完成任務量,超過的不白做,我給你們把超過任務部分記件加工資……可是,這種許諾對我們根本無效……完成任務就快要我們老命了!大家對此不感冒的。 所以這時候計時工資作用突顯,還是要對那些需要金錢的人以更多激勵來實現工廠的產量和利潤目標!

這就是本人對當下工廠的計時工資與計件工資並行不悖的一部分經驗及理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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