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在企業退休無養老金,企業應不應該給補償,怎麼給?

軍敏16


我認為農民工是指有農業戶口,而做非農業事情到城裡工作的,呼稱農民工。

農民工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一般3年一次,主要以“五險”內容為主制定的事宜,保障農民工和企業的合法利益,在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受傷害,合同簽定後,農民工又稱合同工,其性質仍屬臨時工,臨時工在勞動管理部門沒有勞動用工備案,故農民工在企業沒有退休一說,更談不上企業給農民工退休補償問題。只能自己去社會養老保障部門辦理該事宜,到法定年齡,享受退休待遇。

如果有技術高超的農民工,企業認知是個人才,企業就可以簽定長期的勞動合同,其農民工變成企業職工,這時農民工性質就變了,企業職工在勞動管理部門是有勞動用工備案的,不但享受“五險”,還享受“一金”的待遇,到法定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一旦企業與職工出現勞動糾紛,勞動合同的條款就能顯示出誰在違規,糾紛首現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由勞動仲裁委員會來裁決。


手機用戶鑽石人生


“農民工在企業退休無養老,企業應不該給補償?怎麼給?”

說句實在話,樓主發明的這個新名詞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大家可以仔細的想一想,“農民工在企業退休……”這個詞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用詞就欠妥?既然能在企業退休,又怎麼能用農民工這個詞呢?企業退休工人和農民工捱得上嗎?真的令人費解。

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不論用任何形式、使用任何身份的勞動者,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這裡面不分農民工、還是城鎮居民。

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金滿15年,達到國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用人單位應給予辦理退休手續,每月享受養老金待遇。

農民工就是農民工,他和企業工人退休根本就扯不上關係,更談不上農民工在企業退休無養老這個關鍵詞。


宋家二哥


農民工在企業退休沒養老金,企業應不應該給補償,怎麼給?

農民工第一次聽說在企業退休,企業給農民工開工資?

現在所有的企業給工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簡單的說就是五險一金,都繳納到社會保障局和公積金管理處。

農民工不可能在企業退休,企業招農民工的時候,企業和農民工簽訂勞動協議,三份,社會保險一份,企業一份,本人手裡一份。

  • 只要簽了合同,企業就要履行簽訂的合同各種制度,正常的給農民工繳納各種保險,保險交到社會保障局,農民工退休以後,有企業專業人員,到社會保障局給農民工,辦理退休。
  • 如果農民工和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協議,也沒有給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不存在農民工在企業退休的說法,企業是用人單位,有的人簽了合同,有很多的人沒有簽訂合同,用你就在企業幹活,不用你就解除你的工作,簡單的說就是招臨時工。

解決的方法很難,企業招工,農民工,第1年,第1天就算農民工的工齡,如果企業有你的檔案,拿著你的檔案,去社會保障局諮詢一下,怎麼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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