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野狼disco?

侵權案件始末

2019年一首混合東北方言與粵語的《野狼disco》火遍全國,各大跨年晚會都少不了這首嗨翻全場的神曲,董寶石(藝名:寶石Gem)憑藉此歌成為“草根”說唱歌手中登上央視春晚的第一人。

正當大家爭相翻唱此“土嗨”神曲的時候,2020年2月3日,一封指控《野狼disco》為抄襲作品、寶石Gem侵權的律師函在微博、微信等各大媒體放出,本次事件就此爆發。

據寶石Gem陳述,2018年4月寶石Gem完成《野狼disco》詞曲創作,2019年8月16日《野狼disco》在《中國新說唱》復活賽演出,2019年11月15日《野狼disco》(feat.陳偉霆)版正式發佈,並在國內各大平臺迅速傳播。

2020年2月3日,瑪西瑪國際Maxima International Media正式給寶石Gem發送律師函,稱《野狼Disco》Beat部分使用了Vilho Ihaksi於2018年12月發佈的作品《More Sun》,寶石Gem侵犯了該公司依法取得的著作權獨家專有使用權利。

誰的野狼disco?

之後寶石Gem經紀人及寶石GEM本人親自回應這件事,曬出付款99美元的合同以及詳細解釋了購買後的使用權限。

誰的野狼disco?

(圖片摘自新浪微博:@寶石Gem)

2020年2月6日,《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Vilho Ihaksi再次發聲稱:已有其他人支付5000美元購買了該伴奏的“獨佔授權”,但不得以此來控告其他此前獲得“不受限授權”的人侵權,此事至此再起波瀾。

究竟是誰的《野狼disco》

首先,我們需要弄清楚,作為一首歌曲的《野狼disco》又包含了哪些與著作權相關的權利?

通常,一首歌曲包含四個單獨的部分:作詞、作曲、伴奏、表演。其中除了表演必須基於作詞、作曲、伴奏的基礎以外,其他三個創作均可以獨立,對前述四個部分進行獨創性創作的人均對自己的創作作品享有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身權包括髮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而著作財產權包括複製權、發行權、表演權、廣播權、網絡信息傳播權等,其中有一些權利是針對權利客體本身獨有的權利。

說唱歌曲則一般分為詞、曲和Beat(伴奏)、表演四個部分,而Beat部分是說唱音樂中十分關鍵的創作動機,目前看來《野狼Disco》的說唱歌詞、旋律作曲、表演均屬於寶石Gem的創作,但Beat部分使用了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發佈於2018年12月的作品《More Sun》,而此次侵權事件涉及的就是beat部分的歸屬和使用問題。

寶石Gem侵權了嗎

目前寶石Gem被質疑的侵權行為有兩方面的:1、署名權;2、表演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其他財產性權利。主張權利的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屬於芬蘭國籍但中國與芬蘭均屬於《伯爾尼公約》的簽約國,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故可以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結合目前我們掌握的事實初步判斷寶石Gem是否構成侵權?

(一)是否對Vilho Ihaksi的署名權構成侵權?是否涉嫌抄襲?

NO!寶石Gem沒有侵犯Vilho Ihaksi的署名權,更說不上抄襲!

筆者通過網易雲、QQ音樂等平臺查詢,《野狼disco》編曲一欄均署名為Ihaski。至此,我們可以推斷,寶石Gem製作的《野狼disco》歌曲beat部分不存在抄襲行為。

誰的野狼disco?

另外,寶石Gem在直播自證中提到,他於2019年7月12日在beatstars網站上支付了版權費99美元。恰好筆者也是說唱音樂的愛好者,之前逛過該網站,為驗證寶石Gem說法的真實性,筆者登錄了beatstars網站,當音樂人在該網站上購買beat時,會彈出四種套餐,即Basic、Premium、Unlimited、Exclusive,而從寶石Gem直播中所述的他購買的是Unlimited,下圖是寶石Gem購買這一款套餐所能享受的權益:

誰的野狼disco?

即:1、用於音樂錄製;2、無限次複製作品;3、無限制的網上音頻製作;4、無限制的音樂錄像的錄製;5、可用於盈利的“現場”表演;6、可用於廣播的播放。

若寶石Gem直播中所述為真,《野狼disco》beat部分已得到合法授權,則當事幾方僅在是否能用於商業演出等方面存在爭議。

(二)是否對錶演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其財產性全力構成侵權?

還說不準!

是否侵權需要根據寶石Gem簽署的合同內容進行判斷,目前因《more sun》已被買斷,網站已將該beat下架,筆者沒有獲取寶石Gem購買《more sun》時的合同具體內容,故不能對此妄下結論。但筆者從beatstars網站上《more sun》作者Ihaski的其他作品中的購買頁面中點擊review license可以顯示完整合同,其中明確說明了這種授權不能用於盈利和商演的。

誰的野狼disco?

根據beat作者Ihaksi在YouTube上的置頂留言也可以看出,寶石Gem可以在流媒體上無限制發表作品,就是包括youtube之類的視頻網站,但是要上電視、電影或遊戲裡面發佈作品需要跟ihaski單獨簽訂獨立的合同。

誰的野狼disco?

同時,在YouTube上有網友問到Ihaksi,是不是beatstar網站的誤導,明明頁面標註了unlimited可以用於商演,Ihaksi回答道,一般網站上的beat獨家佔有的價格在600美元左右,所以他建議還是買99美元的無限制合理一點些除非買家非要堅持買並且給他一個報價,但是後來有個5000美元的出價,在當時他覺得很可觀,就賣了,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寶石出的價,但是獨佔使用權的合同中明確了之前賣出的beat仍然可以繼續照原來的合同使用,新的獨佔使用權不能對抗原來買了beat的擁有者。

誰的野狼disco?

此時,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寶石Gem支付99美元的屬於非獨家授權,也就是誰都能買誰都能用。而瑪西瑪公司支付5000美元的屬於獨家授權。基於筆者以上查詢合同的內容,可以判斷,寶石Gem很可能無可進行商業演出的授權。但鑑於存在寶石Gem已購買其他授權但未向公眾展示或網站的合同版本已更新,合同內容不一致的可能性。筆者在沒有足夠證據支持的基礎上無法作出具體判斷是否侵權,但可以確定,若寶石Gem能夠提供可用於商業演出的授權合同,則其不構成侵權,反之,則有被認定侵權的法律風險。

寶石Gem還能繼續表演《野狼disco》嗎

這需要分情況討論此事,如假設侵權不成立,毫無疑問當然能在各種商業場合演唱。如假設侵權成立,在法院未最終判決認定寶石Gem侵權前,均能在商業場合演唱《野狼disco》,但若法院認定侵權成立,其應當承擔判決所確定的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的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若法院最終認定寶石Gem一方構成侵權,此時寶石Gem就很可能被禁止在商業演出場所演唱野狼disco》。

瑪西瑪一方這個牛角尖是不是鑽得太細了?

由於《More Sun》在beatstars網站上已經下架,筆者通過搜索該網站Ihaski的其他beat發現,在套餐的界面上Unlimited、Exclusive網站給出的授權是一樣的。

誰的野狼disco?

從寶石Gem的自述和筆者的親身體驗來看,寶石Gem一方很可能在付款之前沒有點開“review license”按鈕查看詳細的授權信許可合同,誤以為購買了Unlimited就是沒有限制的、可以進行商用等各種場合的,在某種程度上,網站沒有就兩種套餐的授權進行明示,存在誤導的可能性,這也有可能是Ihaski目前保持中立態度的原因之一。

各大音樂平臺作何感想?

是否下架取決於平臺,若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平臺會處理,目前瑪西瑪公司並未提起訴訟,平臺均保持中立態度,是否下架需看事態的發展。

誰的野狼disco?

(圖片節選自瑪西瑪公司發致咪咕音樂的《律師函》)

瑪西瑪公司已向各大音樂平臺發函主張《野狼Disco》侵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 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搜索或者鏈接服務,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根據本條例規定斷開與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明知或者應知所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此條是為“避風港原則”,當權利人通知侵權後,網絡服務提供者有刪除義務。故平臺不處理此事,一旦法院認定寶石Gem構成侵權,則平臺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若平臺下架後,法院認定寶石Gem不構成侵權如何處理?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 規定:“因權利人的通知導致網絡服務提供者錯誤刪除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錯誤斷開與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給服務對象造成損失的,權利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時瑪西瑪公司應承擔通知錯誤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結語

玩歸玩,鬧歸鬧,別拿法律開玩笑!目前,寶石Gem團隊表示全部事宜已交由律師處理,至於該事件能否進入訴訟程序我們還需等待瑪西瑪公司的下一步動作,無論如何,此次事件已經成為中國嘻哈音樂發展史的一部分。

對於喜歡音樂的人來說,筆者希望音樂能夠更純粹一點,特別是在中國長期沉寂的嘻哈音樂,在發源地美國經歷了從東岸到西岸、從biggie到2pac、從gangsta到trap,這是經過了幾十年的發展才有今天的成果,這並不僅僅是這些說唱藝術家的努力,也是法律人士在音樂知識產權上的努力,更是社會不斷髮展的成果,很多人都說這首歌是“東北廢土文化的重生”,筆者在此希望寶石Gem和版權方能夠早日妥善解決這個問題,花更多的精力在音樂上,也希望寶石Gem能夠扛起中國嘻哈的旗幟繼續原創更好的音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