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連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四川省永興茶廠原保衛科科長黃劍因涉嫌受賄罪一審獲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

近日,由四川省筠連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四川省永興茶廠原保衛科科長黃劍(七級職員)涉嫌受賄一案一審宣判,筠連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黃劍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目前該案一審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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