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继续深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河北继续深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河北继续深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涉气环境问题9703个,新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277家,散煤复燃问题36个,包联帮扶企业11245家,帮扶企业复工复产5733家,提出有效帮扶措施2643条,查找环境违法隐患问题536个,整改问题454个,行政处罚3641件,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热点、难点,截至目前,累计办结异味261件,累计办结噪声396件......

这一组组数据的背后,透视了一个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得到解决,这是河北生态环境执法继续深化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缩影。

鲜明问题导向,重点整治群众关心关注的10方面生态环境问题

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继续深化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将群众利益作为生态环境整治的风向标,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扬尘污染、医疗废物、异味污染、重型柴油车和冒黑烟机械、建筑施工噪声、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农村黑臭水体、城市黑臭水体、“散乱污”企业、危险废物等10方面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深化精准监督,重点纠正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等作风问题

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杜绝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敷衍塞责,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全面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纠正“一刀切”行为,端正工作作风,持续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向纵深开展。对基层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督察,坚决纠正工作失职失责失察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开展“一案双查”,既追究排污主体和治污主体的主体责任,也追查属地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突出整改落实,标本兼治促长效,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全面查找问题,分类建立专项整治问题台账,能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专项整治中的支撑作用,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执法工作“六不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纪律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约束,问廉于民,注重外部监督”,不断紧扎制度的笼子。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综合能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廉洁执法。强化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合理安排执法频次,最大程度减少干扰。坚持执法过程信息全过程记录、执法全程可回溯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集中曝光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还将对2019年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抽查,严防虚假整改及问题反弹,把专项整治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以整改的实际成效继续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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