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堅持戰鬥
很多人拿著“片子”輾轉醫院治療,然而讓人困惑的是,往往每換一家醫院,都會被要求重新拍CT。那麼到底有沒有必要每次重拍,到底有沒有貓膩呢?
當然有一定的貓膩。
一、貓膩何在?
很多人不知道,一次CT檢查會照出上千張照片,但是隻有不到十分之一能夠打印到膠片上。診斷的時候,膠片上的幾張照片有時候不足以診斷,所以需要重新照一遍CT.
其實,原本的圖片信息只要拷貝一下,就可以完全複製出來,這很大程度上是數據共享的問題。
早在2013年,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提出,制定相關信息數據標準,儘快實現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信息的共享。201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提出,建立區域醫學影像中心,數據共享互認。技術上,完全可以做到,在有些醫院,數據在雲端,只要把患者ID輸入,就可以輕鬆下載到手機上。
但是現在醫院數據共享問題重重,以數據接口不一樣、防止病毒等藉口搪塞,沒有動力推進共享。
為什麼呢?
1、CT是醫院創收的重要部分。自從藥品回扣被國家嚴格控制了以後,CT等影像檢查成為很多公立醫院收入可觀的項目,佔全院收入5%到10%,一旦去處,對公立醫院生存是巨大考驗。
2、提高轉院成本。一旦能輕易拷貝,轉院的成本就變小,想比CT的幾百上千的費用,病人後續更大頭的治療費用就會流失。
3、防止之前診斷疏漏被看出。4、回扣。影像膠片的回扣的可能,也不必多言。
二、什麼情況下需要反覆做CT?
當然,也不能說所有的醫院都是黑心的。
我自己也遇到過黑心醫生,比如上學的時候當地一個風評很差的牙科醫生,明明自己對著鏡子看牙齒沒毛病,欺負我小,非說有洞,說我自己看不見,非要讓我補牙,鑽了十幾個洞,導致牙齒最大的隱患就是當初補牙鑽的洞。
但是大部分醫生還是公正的,甚至很多北京大醫院的醫生讓我肅然起敬,絕不容許隨便抹黑醫生。
而且,還有一些情況是必須聽醫生反覆做CT的,不能一味避免做CT耽誤病情。
比如中風,因為可能進展很快,有時候十幾天內做兩次CT或者再加上核磁共振也是必要的,這時候切不可自以為是拒絕檢查。
三、普通患者如何應對?
1、自己學會一些外科檢查的常識。比如,X線、CT、B超、核磁共振(MRI)這些常用檢查的區別,哪個對自己適用?
X光就像麵包壓扁了拍照,CT就像把麵包分層切開,超聲就像拍西瓜,核磁共振就像搖一搖一杯水再平靜下來。
很多醫生會根據病人實際情況來開檢查,不能一味質疑,但是自己應該清楚基本的適用情況。
比如,外傷,就適用X線,進一步檢查可以CT、超聲。而核磁共振對骨皮髓質看不大清楚。
如果是頸椎病等需要看神經根的疾病,就要選擇核磁共振,同樣對於關節肌肉脂肪,核磁共振也是首選適用的。
2、找熟人拷貝資料。我不建議迷信這種關係,但是有時候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打通兩邊關係,買個新U盤拷貝即可。
3、多找幾個醫生打聽。也許一個醫生的判斷有些片面或者有私心,多看幾個醫生就會全面瞭解,避免這種情況。如果不得不做,還是要遵守醫生的專業意見。
這也是國學歷史
現在人有病去醫院第一項就是各種先進設備的檢查,然後大夫根據檢查結果確診治療。
一、檢查應該根據病的種類選擇儀器
各種儀器檢查都具有一定的功能特性和靈敏度及優勢,並不是萬能一切病都適用。
檢查並不是沒有用,要根據病的種類進行,否則浪費錢還當誤治療時間。
如你得了肺結核做X片,幾十元就基本能確定了;你得膽結石做彩超一百多元就確定了;你骨扭傷拍個x片就確定了等等。所以有的並沒有必要做CT、增強CT和核磁等。有的檢查對人身體確實有影響,能不做先進設備檢查的一定不檢查,或儘量少做。
但對有的病進行正常治療效果不好,也是需要用先進設備進行檢查的。如經常性頭疼、各種腫瘤的排除等。做必要的檢查時,也應該選擇有針對性的從低到高的順序進行,否則不一定能確診病,浪費最佳治療時間和資金。
2018年5月,有個患者平時身體很好,有一天吃晚飯後,自己可能可能吃東西不對或躺著的問題,2個小時左右(19:00),突然感覺腹部疼痛,特別是右上部疼痛列害。
在家喝點水,吃點治療胃的藥。堅持到23:30左右實在疼的不行了,就去醫院治療。去的是當地最好醫院二甲醫院,急診檢查後分到內科住院治療。內科大夫問診後說應該去外科治療,去外科後外科大夫又找急診去內科治療。
2、化驗和檢查及結果
患者折騰了40多分鐘又回到了內科,開始在內科做檢查。從血、尿到血壓、體溫、CT、核磁等都做了檢查。第二天大夫會診說:根據檢查結果和患者身體症狀,皮膚黃和尿黃的原因不明確,應該轉院治療。
患者就是身體黃、尿黃和右上腹疼,沒有其他症狀,患者感覺診斷有誤,堅持不轉院,醫院讓簽字後果自負,進行消炎治療。
第三天有個人來看臨床病人的,閒聊時根患者說:你應該是膽結石,吃點消炎利膽片就能差不多,再拍彩超看看。
患者自己買藥吃了感覺有效果,說明病因可能是膽結石。患者讓大夫給開個彩超檢查一下,大夫說:"你來是急診,已經做了核磁檢查,不能再做彩超檢查,醫保局不讓"。患者不知道是真假,也不知道哪裡規定的,大夫就是不給開彩超檢查。
後來患者沒有辦法只能自費做了彩超檢查,患者花100元做了彩超檢查,確診是膽結石,並知道了具體結石情況。自己去藥店買了炎利膽片偷吃。患者吃了兩天感覺有好轉,到第七天時提出出院,大夫讓簽字後果自負,患者住七天院花九千多元。患者出院後又吃點其它藥,到現在兩年多一切正常。
三、感悟與建議
通過這個病歷治療過程我們應該有以下感悟及建議。
1、有的病用比較好的設備檢查並不能診斷清楚,必須針對具體的病用適當的儀器進行檢查。
2、醫院大夫由於只靠儀器檢查來確診,缺乏臨床經驗,很容易造成誤診現象。
3、醫保局或醫院限制(不知道具體是哪個部門規定的,還是大夫自己的想法)進行過高檔儀器檢查後就不能再讓大夫開低檔設備檢查,是很不正確的。只有對病因不明確或不明顯的症狀有用各種設備檢查、多次檢查才能正確確診。大夫開檢查時也應該根據臨床經驗從低檔儀器開始檢查,不能開始就使用最好設備檢查。避免浪費治療費用和影響治療。
4、醫院應該多組織培訓學習,提高業務水平,特別是臨床經驗交流。
黑土地的故事
目前來說大家都覺得醫生亂檢查,不管什麼疾病,去醫院都是一通檢查,單純這些檢查都需要花很多錢,於是不少人質疑現在的醫生到底還有醫術沒有?在古代,沒有這些檢查儀器,醫生不是照樣能夠治病救人嗎?
很多人都比較排斥醫生做檢查,特別是CT、核磁等,關於這些事情我來說一下個人的看法。
1.醫生自己也很無奈:
很多人覺得醫生都是亂檢查,沒有依據的檢查,但是我想說醫生真的身不由己。現在大家對於健康的要求都比較高,而且法律意識也很強,如果因為醫生的個人原因而引起一些不良後果,大多數病人都會起訴醫生的。
作為醫生自然也都是如履平地、小心翼翼,但是要明白無論再怎麼仔細,都不可能不出現一點差錯。醫生每年都要面對至少上千個病人,如果因為某個檢查沒有做而漏診,並且釀成了嚴重的後果,比如癱瘓、死亡等,追究責任的話醫生絕對是跑不掉的。
我在科室裡遇到過很多病人說拒絕某些檢查,造成的後果自己承擔,但是當真的出現問題的時候,患者或者其家屬都會矢口否認,把一切責任都推到醫生身上,甚至有病人還振振有詞說我不懂,你作為醫生還不懂嗎?既然醫生知道可能會造成嚴重後果,當初為什麼不一直勸我呢?
但是如果醫生嚴格按照診療常規去做,把該做的檢查都做,即便出現了一些不良後果,責任也不在醫生身上,病人再怎麼起訴都沒用,因為醫學上存在很多的不可抗拒因素,也會因為醫學的發展的限制而出現一些不良後果。
2.如何合理拒絕做CT?
對於那些經常住院的病人來說,簽字成為住院的必須手續,在面臨重大抉擇的時候,醫生都會很尊重患者及其家屬的意見。就拿腦出血病人來說吧,如果出血的範圍比較大,這個時候通過保守治療病人肯定是活不了的,只有通過手術解決,但是手術也有風險,患者有可能會死於手術。這種情況下醫生也很難做決定,只有把利弊都和病人家屬說,讓他們選擇,如果拒絕做手術,肯定會簽署拒絕手術的相關文書,這樣是為了保護醫生的安全。
其實在醫院不做什麼檢查醫生都不會強制的,但是根據病情的語言會進行勸說。比如對於60歲以上的老年人如果出現了頭痛的症狀,都需要常規做頭顱CT來排除腦出血,因為醫生在診治病人的時候,有一種思維是先排除最危重的疾病,然後再去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檢查。
如果病人真的不想做CT檢查,完全可以和醫生說,然後簽署拒絕做這種檢查的文書,寫上後果自負,醫生不會攔著病人的。 因為現在醫生的行為都有著嚴格的限制,做什麼檢查都需要有依據,否則相關部門發現不合理檢查,會處罰醫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