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結仍盡心,法官促履行

案結仍盡心,法官促履行

近日,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灌溪法庭庭長趙安平來到轄區某機械廠,瞭解案件調解後協議履行情況,保證民營企業在疫情後順利復工復產。

2019年5月17日,原告某公司與被告某機床有限責任公司曾簽訂購銷合同,原告已履行支付全部貨款,被告卻一直延遲交貨,已交付的貨物也存在質量問題,因此某公司將某機床有限責任公司訴至鼎城法院,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解除2019年5月簽訂的購銷合同,重新簽訂新的協議,被告按照重新簽訂的技術協議組織生產全新的設備以滿足原告的生產需求, 並由被告為原告更換質量不合格的設備,此案現已審理終結。

案件審結完畢並不是真正的終點,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得到兌現,工作才算畫上完整的句號,承辦法官瞭解到,雙方正在自覺履行各自的義務,民營企業的復工復產也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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