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司遲到按10塊錢每分鐘罰款合理嗎?

弓長人青



韓鳳波58343141


合理。原因如下:

一,一個單位要有一個單位的規章制度,無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嚴格的制度,勢必造成工作懶散,工作效率低,相應的單位效益就差,久而久之就有倒閉危險。

二,現在疫情期間,作為員工更應該比平時還要積極努力,與公司共渡難關,因為這是我們生活的保障,公司效益好了,員工也就掙得多了,公司倒閉也就失業了。

三,疫情期間公司規定遲到罰款,遲到一分鐘10元錢,是合理的,但是要允許一個員工每個月有兩次機會,因為誰也不敢保證有突發事件,公司也要人性化,體諒員工的難處。

總之,公司與員工要互相擔諒,共同努力下發展進步。


心似朝陽


疫情期間很多單位都採取了線上辦公的措施,但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好轉,各個行業陸續復產復工,目前可以說大部分的行業都實現了有序復產復工。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疫情已經結束,目前隨著全球疫情蔓延的趨勢,境外回國人員成了各個省份的防控重點。在這種情況下,各用人單位應該以人性化的管理去對待已經復工的員工。本身在疫情情況下,員工的各方面壓力都比較大,如果這個時候,公司仍然以較為苛刻的辦法去管理,收到的效果,肯定會弊大於利。

即便沒有疫情,問題中所說的公司按照每分鐘遲到罰款10元的標準,來督促人們準時上下班,這種辦法,已經涉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當然不可否認的是現在是求職人員遠高於就業崗位,所以不少用人單位在制定管理細則的時候,條款往往比較苛刻。面對這種情況,員工可以集體向單位提出更加合理化的考核建議。但是,如果企業並不採納,員工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考慮辭職。因為這樣的單位,並不值得長期為之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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