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沭:執行勇擔當 民生有保障

近日,臨沭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流程團隊順利執結一起涉民生案件,有力保護了人民群眾權益。

據悉,被執行人禚某某僱傭申請人張某某從事其承包的車間管道安裝、消防池蓋板等項目的施工工程,申請人張某某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不慎墜入距地面約4米深的消防池摔傷。經診斷胸椎體壓縮性骨折,損傷構成九級傷殘。後經臨沭法院判決,禚某某賠償各項損失共7萬餘元。判決後,禚某某在支付了近兩萬元后,一直以工程款沒有到位為由,遲遲未支付剩餘款項。而申請人張某某因傷殘,行動不便,急需錢來治療,只能委託妻子前來代為申請執行。

進入執行階段後,承辦人吳漢龍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查控系統控制了禚某某3.8萬餘元的存款,此時還差近2萬元的執行款項。瞭解到禚某某常年承包某公司工程,對於被執行人來說執行款並非拿不出來。承辦人吳漢龍為儘快維護申請人的權益,多次聯繫被執行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並告知如不及時給付欠款將會被拉入失信名單,也會影響以後承包工程的信譽和形象。經過溝通,禚某某態度有所轉變,也意識到失信狀態對自己的確會產生不好影響,隨即將剩餘款項支付到位,使該案圓滿執結。

對於張某某來說,身體傷殘已給家庭帶來了巨大的打擊,但我院幹警吳漢龍及時把5萬元執行款交到張某某及其家人手裡,讓該家庭在物質上得到了一絲寬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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