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站名命名为“华为”,法不溯及既往有何不妥?

8月18日,深圳地铁6、10号线正式开通。


而这两天,“华为站”这个站名引起了热议,一些媒体、甚至一些官媒说:“深圳官方予以回应,称符合规定”——这不睁眼说瞎话胡说八道嘛~

深圳的地方法规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

深圳地铁站名命名为“华为”,法不溯及既往有何不妥?


“不得以企业名命名轨道站名”,所以自然资源局才出来圆话,说:


在坂田啊,就是龙岗区坂田街道,这么多年来啊,华为这两个字儿啊已经从一个企业名演化成了有地名意义的区片名了……


——这也是胡说八道有理不会说。


这是法不溯及既往的问题,深圳地铁10号线华为站这一站的站名不是今天才定下来的呀,是在2016年深圳地铁3期工程规划的时候就定下来了,公示了的。


而《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是2018年才颁布的,

法不溯及既往,不能用18年的龟腚去约束16年的命名。


话说回来啊,深圳的这个命名规则也是奇了葩了,还没听说过其他哪个城市有不能用企业名命名站名的这种规定。你看我们大连,别说这一条规定,我压根就没听说过还有什么站名命名规则——


“锦辉商城、华南国际商城、欧尚购物广场、机车厂到了”,

深圳地铁站名命名为“华为”,法不溯及既往有何不妥?


甚至今年3月份刚奠基的日本电产,金普新区公交车站已经有日本电产这一站了:

深圳地铁站名命名为“华为”,法不溯及既往有何不妥?


——等哪天有空我要去日本电产这一站打个卡,震动一下(指日本电产生产的手机里震动的电机,术语怎么说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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