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銀行人員辦信用卡透支29萬獲刑

隆昌縣26歲的王小強冒充銀行工作人員,收集大量個人資料後冒名辦理了19張某銀行信用卡。之後用 “以卡養卡”的方式,共惡意透支29萬餘元。靠著這筆錢,他還開起了自己的咖啡館……

男子冒充銀行人員辦信用卡透支29萬獲刑

隆昌縣26歲的王小強冒充銀行工作人員,收集大量個人資料後冒名辦理了19張某銀行信用卡。之後用 “以卡養卡”的方式,共惡意透支29萬餘元。靠著這筆錢,他還開起了自己的咖啡館……

近日,該案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經開庭審理後判決被告王小強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萬元。

2012年的一天,王小強意外撿到一張身份證,因為照片裡的人和自己長得十分相似,於是他決定辦張信用卡套現消費。在找人偽造某建築工程公司印章後,王又偽造了工作證和收入證明。利用這些材料,王小強辦理了首張信用卡。這一次造假經歷讓王小強激動不已,認為有漏洞可鑽。


男子冒充銀行人員辦信用卡透支29萬獲刑

之後,王冒充銀行職員,在成都金牛區荷花池、大成市場等地收集相關資料,最終共辦理19張信用卡,並惡意透支,每張卡透支額度在3萬至8萬元之間不等。王小強用“以卡養卡”的方式,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惡意透支292039元。

除日常開銷外,王小強還抽出20萬元在凱丹廣場開了家咖啡廳。不過,據王辦卡的銀行估算,加上被套現的29萬餘元和利息4萬餘元,不算滯納金,損失約在33萬餘元。

不過,2014年年初,因其中一張信用卡已經三次延遲還款,該銀行一位職員致電持卡人,但電話打不通。無奈之中,該職員將王預留的信息調出,順著身份證上的地址找上了門,可惜到了目的地就傻眼了。“我沒有辦過你家的信用卡,也不記得個人信息是什麼時候洩露的。”商戶業主對銀行員工說。


男子冒充銀行人員辦信用卡透支29萬獲刑


發現異常後,該銀行向成華區公安分局報警,並開始內部清查,發現有30餘套信用卡的卡主信息有問題,其中19張已被激活使用。通過調查,這19 張信用卡均有同一戶主的儲蓄卡還款記錄。其中,該賬戶轉賬1000餘元給“王小強”的銀行儲蓄卡的記錄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經銀行員工辨認,王正是前往銀行辦理信用卡業務的人。今年3月8日,警方在王小強的咖啡館內將其抓獲,此時他手中還握有89份他人信息材料。

近日,該案由成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經開庭審理後判決被告王小強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萬元。

承辦檢察官提醒,市民向銀行提供證件複印件時,最好在關鍵部位寫清“此複印件只限於辦理某銀行信用卡業務”;如果要在代辦點辦理,可以現場致電銀行信用卡部,核實代辦點人員信息;還應要求工作人員出示有效證件證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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