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湘潭大學招聘輔導員、綜合崗、教師211人公告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湘潭大學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36個;招聘計劃211名,其中管理崗位14名,專業技術崗位197名(詳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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