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 國家安全,我們在一起

今年4月15日,是我國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切實增強國家安全意識,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是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責任。在維護國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觀者,而是人人有責,更需人人盡責。

■什麼是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與國家安全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絡安全法》、《國家情報法》、《核安全法》、《反國家分裂法》等等。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指出國家安全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領域。

■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內涵

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如何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

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對內求發展、求變革、求穩定、建設平安中國,對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贏、建設和諧世界;

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實國家安全的群眾基礎;

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於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

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發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展的條件,以發展為根本,以安全保發展,以發展促安全,富國才能強兵,強兵才能衛國;

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打造命運共同體,推動各方朝著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標相向而行。

■維護國家安全,我們應該怎麼做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中有哪些權利

(1)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採取保護措施。

(2)公民和組織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卹優待。

(3)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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