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縣交警大隊查獲一起飲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黃河新聞網呂梁訊(張磊)4月5日晚,交口縣交警大隊石口中隊民警在康石線開展週末酒駕集中整治行動時,一輛小型轎車在即將駛入檢查區時突然減速準備改變行駛方向,執勤民警迅速攔停該車進行檢查,經呼氣式酒精儀檢測發現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為52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經公安網比對發現:司機康**,交口縣康城鎮人。本人自述,晚上和朋友在一起吃飯喝了點酒,因為家中有急事,抱著僥倖心理才酒後開車。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康**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交口交警再次提示:酒後禁駕,從“心”開“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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