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第四次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一號)

金山區第四次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

(第一號)

金 山 區 統 計 局

金山區第四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6日

根據國務院下發的《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開展第四次經濟普查的通知》(滬府發〔2018〕8號)要求,本區於2018年與全市同步進行了第四次經濟普查。這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普查對象是在本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法人單位分支機構和個體經營戶。通過此次普查,摸清了本區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佈局和效益,瞭解了本區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單位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的情況,進一步查實了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產品產量、服務活動,全面準確反映了本區經濟結構優化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新動能培育等方面的新進展。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經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金山區統計局和上海市金山區第四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分三個公報,將上海市金山區第四次經濟普查的主要綜合數據予以公佈。其他普查數據將隨著普查資料開發應用的進度,以不同方式陸續公佈。

01單位基本情況

2018年末,本區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12007個,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774個,增長30.0%;法人單位分支機構1561個,減少49個,下降3.0%(詳見表1-1)。

2018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單位數位居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工業4031個,佔33.6%;批發和零售業 2444個,佔20.4%;租賃和商務服務業978個,佔8.1%;(詳見表1-2)。

注:表中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下同)。

從地區分佈看,法人單位數名列前五位的地區依次是:山陽鎮2098個,朱涇鎮1665個,亭林鎮1546個,石化街道1250個,楓涇鎮1173個,上述五個地區的法人單位數總和佔全部法人單位數的64.5%。(詳見表1-3)。

2018年末,本區共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企業法人單位10584個,比2013年末增加2427個,增長29.8%。其中,內資企業10214個,佔96.5%;港、澳、臺商投資企業137個,佔1.3%;外商投資企業233個,佔2.2%。內資企業中,國有企業25個,佔全部內資企業法人單位的0.2%;有限責任公司891個,佔8.4%;私營企業9154個,佔86.5%。(詳見表1-4)。

02從業人員

2018年末,本區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319966人,比2013年末減少14508人,下降4.3%。

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數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工業182752人,佔57.1%;建築業30689人,佔9.6%;租賃和商務服務業14940人,佔4.7%(詳見表1-5)。

注:表中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的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下同)。

從地區分佈看,法人單位從業人員數名列前五位的地區依次是:山陽鎮47646人,石化街道45445人,亭林鎮39967人,金山工業區36321人,朱涇鎮32413人,上述五個地區的法人單位從業人員數總和佔全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數的63.1%。(詳見表1-6)。

03資產負債狀況和營業收入

2018年末,本區第二產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3119.87億元,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不含金融業單位,下同)資產總計2344.23億元。第二產業法人單位負債合計1505.45億元,第三產業法人單位負債合計1365.94億元。

2018年,本區第二產業企業法人單位實現營業收入3219.96億元,第三產業企業法人單位實現營業收入847.52億元。(詳見表1-7)

注:表中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的單位數據。表中企業法人單位,包括機構類型為企業的法人單位,以及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事業法人單位、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和基金會,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除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機構類型為其他組織機構的法人單位。

04部分新興產業基本情況

(一)高技術產業(製造業)2018年末,本區共有規模以上高技術產業(製造業)企業法人單位45個,比2013年末增長40.6%;佔規模以上製造業的比重為6.2%,比2013年提高1.8個百分點。(二)文化及相關產業2018年末,本區有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768個,從業人員8000 人,資產總計56.46億元,全年實現營業收入38.38億元。

05個體經營戶基本情況

2018年末,本區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18261個。其中,從事第二產業的個體經營戶911個,佔總數的5.0%;第三產業17350個,佔95.0%。2018年末,本區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38875人,其中女性從業人員22481人。

注 釋:

1、三次產業的劃分: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

第二產業是指採礦業(不含開採專業及輔助性活動),製造業(不含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

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專業及輔助性活動,採礦業中的開採輔助活動,製造業中的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2、單位的劃分:

法人單位是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並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或與其他單位進行交易)的組織。法人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負債和其他民事責任;(2)獨立擁有和使用(或受權使用)資產,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3)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等會計報表。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其他法人等。產業活動單位是指位於一個地點,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的組織或組織的一部分。產業活動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2)相對獨立地組織生產活動或經營活動;(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關資料。個體經營戶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體經營戶。個體工商戶是指按照《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依法在市場監管機關登記註冊、開展經營活動的個人或家庭。其他個體經營戶是指未在市場監管機關登記註冊,但有相對固定場所、一年內實際從事二、三產業個體經營活動累計三個月以上的個人和家庭戶。但不包括農民家庭以輔助勞力或利用農閒時間進行的一些兼營性的工業、商業及其他活動。

3、登記註冊類型的劃分: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劃分企業登記註冊類型的規定調整的通知》(國統字〔2011〕86號),將企業登記註冊類型分為以下幾種:內資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其他企業。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包括合資經營企業(港或澳、臺資)、合作經營企業(港或澳、臺資)、港、澳、臺商獨資經營企業、港、澳、臺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資企業。

4、從業人員:

是指2018年12月31日單位(或個體經營戶)在崗的從業人員。單位從業人員是指在本單位工作並取得勞動報酬或收入的期末實有人員數。包括在各單位工作的外方人員和港澳臺方人員、兼職人員、再就業的離退休人員、借用的外單位人員和第二職業者。但不包括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係的職工。

5、高技術產業(製造業):

按照《高技術產業(製造業)分類(2017)》,高技術產業(製造業)是指國民經濟行業中R&D投入強度相對高的製造業行業,包括:醫藥製造,航空、航天器及設備製造,電子及通信設備製造,計算機及辦公設備製造,醫療儀器設備及儀器儀表製造,信息化學品製造等6大類。

6、文化及相關產業:

根據《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文化及相關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範圍包括:一是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製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具體包括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和文化娛樂休閒服務等活動;二是為實現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所需的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和文化消費終端生產(包括製造和銷售)等活動。7、表中的合計數和部分計算數據因小數取捨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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