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最痛苦的事情是什麼?
車還在,油沒了?
油加滿,車沒了?
車有,油有,卻再也
不!能!開!車!(一輩子)
這就叫:終生禁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有以上兩種行為的朋友,也就可以告別機動車了~
接下來,我們來曝光一下2020年3月-4月吉安市終生禁駕人員名單
也許有人覺得被禁駕後,只要膽子大,照樣可以開,然而這樣做的後果更加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第一款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會被暫扣機動車並罰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吉安交警提示
對機動車駕駛人來說,終生禁駕是一項很嚴厲的處罰,這意味著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無疑給自己造成諸多不便。希望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切不可因糊塗一時而懊悔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