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複審

  • Q:專利申請複審所需材料有哪些?A:(1)基本申請資料: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技術資料:提供專利駁回通知書、複審請求書、申請文件及OA答覆材料; (3)複審委託書。
  • Q:什麼樣的人具有提出複審請求的資格?A: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可以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複審請求。複審請求人不是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的,其複審請求不予受理。被駁回申請的申請人屬於共同申請人的,如果複審請求人不是全部申請人,專利複審委員會應當通知複審請求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其複審請求視為未提出。
  • Q:對專利複審決定不服怎麼辦?A: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 服務流程

    專利申請複審

    • 專屬顧問諮詢案件評估分析,確定有效保護方案
    • 申請文件專利代理人準備請求文件並指導客戶準備相關證明文件
    • 上報遞交至國家知識產權局
    • 跟進跟進受理過程
    • 授權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核准通知


    專利申請複審

    專利申請複審

    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