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为红颜遭罪成“老赖” 执行法官巧说理促执结

怒为红颜遭罪成“老赖” 执行法官巧说理促执结

当年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斩来使引清兵,被后人称为“铁血英雄”。现如今有一铅山大叔冲冠一怒为红颜,却获罪遭赔偿,还在号子里当起“老赖”。执行法官一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估计还得多坐几年牢房”,促使被执行人家人主动履行完所有执行款。

2017年11月16日晚8时许,陈某因怀疑情人黄某与被害人叶某两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便驾驶摩托车到黄某家中查看。当晚9时许,陈某赶到黄某家中看到叶某的摩托车也停在门口,觉得非常气愤,便想教训一下叶某,于是拿上自己摩托车上携带的一把木工铁锤,通过鸡窝洞爬进黄某房屋。当陈某发现叶某和黄某一同睡在一楼的房间时,顿时心生杀机,持铁锤连续敲击叶某头部。黄某发现叶某被打伤,便进行阻拦,而被告人陈某见黄某维护叶某,更加恼怒,又用铁锤对叶某头部进行敲击。之后,在黄某再三劝阻下,被告人陈某才停止对叶某的伤害行为,并和黄某一同将伤情严重的叶某送往医院救治。经上饶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叶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最终经铅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另外,就民事诉讼部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一次性赔偿叶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元整,除去已支付的4万元,还需向被害人叶某支付2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快速与被执行人陈某家人取得联系,但陈某老婆态度变幻不定,不配合执行道:“这是他自己自作自受,与我有何相干,你们要钱直接去牢里找他啊!”难道20多年的夫妻为2万元恩断情绝?考虑到此,执行法官运用“举重以明轻”说理方式,正言“陈某的行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估计还得多坐几年牢房。”一语惊醒“梦中人”,陈某老婆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当即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是对抗法律、破坏法律秩序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案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不应存有侥幸心理,否则满足一定条件将受到刑法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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