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為紅顏遭罪成“老賴” 執行法官巧說理促執結

怒為紅顏遭罪成“老賴” 執行法官巧說理促執結

當年吳三桂衝冠一怒為紅顏,斬來使引清兵,被後人稱為“鐵血英雄”。現如今有一鉛山大叔衝冠一怒為紅顏,卻獲罪遭賠償,還在號子裡當起“老賴”。執行法官一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將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估計還得多坐幾年牢房”,促使被執行人家人主動履行完所有執行款。

2017年11月16日晚8時許,陳某因懷疑情人黃某與被害人葉某兩人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便駕駛摩托車到黃某家中查看。當晚9時許,陳某趕到黃某家中看到葉某的摩托車也停在門口,覺得非常氣憤,便想教訓一下葉某,於是拿上自己摩托車上攜帶的一把木工鐵錘,通過雞窩洞爬進黃某房屋。當陳某發現葉某和黃某一同睡在一樓的房間時,頓時心生殺機,持鐵錘連續敲擊葉某頭部。黃某發現葉某被打傷,便進行阻攔,而被告人陳某見黃某維護葉某,更加惱怒,又用鐵錘對葉某頭部進行敲擊。之後,在黃某再三勸阻下,被告人陳某才停止對葉某的傷害行為,並和黃某一同將傷情嚴重的葉某送往醫院救治。經上饒市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葉某的傷情為重傷二級。最終經鉛山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另外,就民事訴訟部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陳某一次性賠償葉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後續治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6萬元整,除去已支付的4萬元,還需向被害人葉某支付2萬元。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快速與被執行人陳某家人取得聯繫,但陳某老婆態度變幻不定,不配合執行道:“這是他自己自作自受,與我有何相干,你們要錢直接去牢裡找他啊!”難道20多年的夫妻為2萬元恩斷情絕?考慮到此,執行法官運用“舉重以明輕”說理方式,正言“陳某的行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將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估計還得多坐幾年牢房。”一語驚醒“夢中人”,陳某老婆意識到後果的嚴重性,當即履行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當事人應當自動履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是對抗法律、破壞法律秩序的行為,不僅侵害了案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侵害了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不應存有僥倖心理,否則滿足一定條件將受到刑法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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