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碧桂園沒交房就收物業費

【石家莊碧桂園沒交房就收物業費,不僅無恥房子還是壞的】近日有石家莊碧桂園業主反映,按購房合同約定2019年5月15日交房,其5月20日接通知5月25日交房,本人與6日初去辦理交接手續,看房時發現精裝地面多處空鼓,於是未辦理交接,房產部承認問題,給予維修,但是於9月21日,仍未把問題解決!但其物業部以房子已交接為由需收取物業費和滯納金,戶主與房產部協商解決方式,房產部以無大的質量問題為由,不與承擔責任,關於所收物業費用不屬於其部門管轄範疇,是歸物業公司所管!業主又與物業協商,物業認為所收費用合理,無法解決!業主感覺非常無耐,因新房交付,卻遲遲無法入住,感覺所收費用非常不合理,這種霸王式交接是否合理合法?特尋求大家幫助!通過此事也告之廣大購房客戶無論品牌房地產客戶也好,還是非品牌房地產企業其銷售所做的承諾,是真的不靠譜呀!萬一發生相關問題又如何維護業主的正當利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